阿司匹林的作品集 - 耽美小说 - 城市中[娱乐圈]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8

分卷阅读108

    。

    “电视上也没见过?”沈霄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黎若森还是摇头,他是真没见过,黎家的餐桌上或者说厨房里,肯定不会出现这种速食,不说是顶级厨师,但是常在黎家帮佣下厨的厨娘,也是不会让这种不健康的食物,出现在黎家小少爷的食谱上的。

    “那烧烤吃过吗?”

    黎若森还是摇头。

    沈霄也不问了,看出来了,眼前这个真是大户人家的,平民的消费一概没见识过,但是在他这儿是没什么海参鲍鱼吃了,只能跟他一起吃方便面。

    他很快就烧了一锅热水,这栋房子为了最大限度地租出去,没有厨房,想做菜自己买电磁炉自己在房间里烧,于是沈霄就买了一个电磁炉,上面烧了热水,里面又下了泡面,快做好之前,放了火腿肠。

    “吃吧。”他把泡面盛到了碗里。

    黎若森低头看着放在小凳上的泡面,有些好奇,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卷曲的面条,他拿着筷子,姿势倒是很标准,小心翼翼地吃了一口。

    “怎么样?”

    黎若森皱着小脸,似乎不知道怎么形容,“挺特别的。”

    “别废话了,吃吧。”沈霄说,然后把盒饭热了一下,吃了起来。

    “吃完了我带你去找你家人。”

    “我不去。”

    “那你去哪儿?”

    “我跟着你。”

    “跟着我?”沈霄笑道,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顾忌黎若森在,没点燃,叼在嘴上,“你能吃苦吗?就跟着我。”

    “跟着我有什么好,下顿在哪里都不知道,小少爷。”

    “玩够了就回去吧。”

    第86章  番外

    只不过没没轮到沈霄去找人,自己租住的房门,就被敲响了。

    “谁啊?”沈霄坐在自己房间里问,思考是不是哪个没有带钥匙的合租人。

    门外没人回答,只是执着地敲着门,沈霄嘴里骂了声,还是踩着拖鞋去开门了——

    “……?”沈霄看着门外一群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领头的是个有些年纪的男人,穿着西装,面上带着和蔼的笑容。

    沈霄脑中的念头转了几秒,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找那小孩的?”

    领头的男人点点头,“没想到二少爷趁着我们不注意跑了。”

    沈霄点点头,“下次看好点。”他说着,就踩着拖鞋,去自己的房间,看着那个坐在小凳上吸面条的小孩,“找你的。”

    “窝不取。”小孩吸着面条,嘴巴里也说不清楚。

    “吃完再说。”沈霄坐在床上,看着坐在小凳上吃面条的小孩,他是想等会儿就带他去找父母,没想到别人家人来这么快……他想着刚刚站在门口的男人,“那是你爸?看着不像。”

    “是钟叔。”

    “谁?”

    “管家。”

    妈的,有钱人,沈霄叼着那根没有点燃的烟,盯着黎若森头顶的发旋,“你怎么会来这地方的。”

    “我想来看看。”

    “然后我说我想上厕所,然后从窗户里溜了。”黎若森咬了一口泡面里的火腿肠,他似乎是第一次吃这个,表情有些心情,嘴巴也塞得满满的,抽空才说了一句话。

    “胆子真大。”沈霄说,他靠在床上,就看着眼前的小孩埋着头吃方便面,这玩意儿这么便宜,估计眼前的小孩一辈子都没见过。

    “那找到你以后呢。”

    “就要把我交给大哥了。”黎若森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皱着小脸回头对沈霄说,“我不想去见大哥。”

    “很凶?”

    “嗯。”黎若森托着脸,似乎是因为想到了大哥,这会儿连面也吃不下了,“大哥话很多,也不怎么笑。”

    沈霄盯着黎若森看了一会儿,然后透过没关的门,看到了站在房间门口的一行人,他们居然没进来,是因为自己刚刚没邀请?真讲究。

    沈霄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擦擦嘴。”

    黎若森盯着递给自己的纸。

    “干净的。”沈霄说着翻了个白眼。

    “噢。”黎若森接过来,擦了下手,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了手绢,清理了下嘴巴,最后放到了一边。

    “走吧,你家人等很久了。”他说着,就从地上把黎若森的小皮鞋捡起来,拎在手上,另一只手,把黎若森牵到了门口。

    “鞋给你们,他脚后跟磨破了。”沈霄说,“他脚上那双就算是送给他的。”

    “钟叔。”黎若森喊了声。

    叫做钟叔的男人和蔼的笑了下,蹲下来,“你大哥在下面等你。”

    黎若森的脸,顿时就皱了起来。

    “你们带二少爷下去。”

    待黎若森离开之后,钟叔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卡,没等完全掏出来,就被沈霄按住了,“没必要。”

    他示意钟叔可以离开了,“我不是为了钱,你也没必要给我钱。”

    钟叔点点头,嘴里又说了些客套话之后,便离开了这间局促的房子。

    沈霄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小凳子上的面汤现在还是热的,几分钟前,这里还坐了个小孩——手绢居然还丢了。

    沈霄捡起来,发现手绢的质感颇好,估计也不便宜,于是准备洗洗就放着,如果哪天有机会了,就还给他。

    ——会有这个机会吗?沈霄失笑,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几天之后,就有人通知在片场的沈霄,说是某谍战剧想让他演个小角色,报酬不高也不低,够他生活一年的。

    沈霄不会觉得自己是时来运转,想来想去,估计也是自己那天捡到的小孩家人运作之后的结果,他也没有去拒绝。

    倒是几年之后,沈霄在圈里逐渐混出了点属于自己的位置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那天遇到的究竟是谁。

    而那个男孩的名字也不是什么小森,而是若森。

    黎若森。

    黎家的二少爷。

    手绢他一直留着,跟着他离开影视基地,跟着他住进了公司给他租的公寓,再到他自己买下的房子,因为一直妥善保管的缘故,手绢也没怎么脱色,沈霄偶尔也会想起自己在几年前遇见的小男孩,再然后,黎家再也没了关于二少爷的消息,这个人仿佛失踪了。

    沈霄的性格也原来越沉稳,年少时的荒诞不羁似乎也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的梦,有时候他也在想,如果是现在的自己,遇到黎若森会如何,起码不会只招待他在出租屋里吃一碗泡面和火腿肠,也不会那么不耐烦。

    但这些就是属于20岁的沈霄的。

    沈霄一直以为,自己和黎若森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直到某天,自己的经纪人张林对他说,黎家的二少爷想见他一面,问他是否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呢?

    见面前一天,沈霄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在他书房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