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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上市,大部分人只看到了齐家信的过人魄力,却没人知道这个女人为他守护家族默默付出了多少。 郑志卿向墓碑深深鞠了个躬。 齐家信点点头,又往旁边伸过手:“小白,来给太婆鞠——” 手捞了个空。齐家信转头看去,刚还站在身旁的何羽白眼下却不知道跑到哪去了。他心头一惊,忙叫何权和郑志卿一起找孩子。 何羽白虽然只有四岁,但已经具有相当于十二岁孩子的智力。他不是淘气才从大人身边走开的,而是看到一只漂亮的凤尾蝶,想要仔细观察。他追着蝴蝶走了很远,直到那漂亮的生灵消失于视线之外。 他回过身,发现自己不知身在何处,周围只有苍翠的松柏和冰冷的墓碑。一般孩子找不见家长该嚎啕大哭了,事实上也确实该这样做。可何羽白认为哭鼻子是“小屁孩”的行为,比如他的弟弟和妹妹,同胞手足互相欺负,前一秒钟还好好的,下一秒哭得惊天动地。 智商高归高,但何羽白有点路痴。主要他总把精神集中在某一件事物之上,边走边思考,经常会忽略身边的景色。顺着长得都差不多的墓碑走了几分钟,他越走离家长越远。 墓园里的家族墓群有好几个,大多位于半山腰上,居高临下,风水好。四岁的孩子体力有限,何羽白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只好找了个墓碑前的石台上坐下。他打定主意,就在这等,反正爸爸们很快会找到他。 墓碑上没有照片,只有一个名字和生卒年月,还有句碑文。何羽白认识上面的字——被埋在这的人叫冷纪鸢,只活了二十七岁,碑文写的是“苟利社稷,生死以之”。 小脑瓜转了转,冒出“为国捐躯”四个字。 风将几声鼻息吹进耳朵里,何羽白从墓碑边探出头,看到后面的小道上有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人正蹲在墓碑边哭。 他起身过去,把自己的花边小手帕摸出来递到对方面前。 “大哥哥,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 年轻人抬起头,血丝满布的眼里闪出丝惊讶。眼前的小孩儿看起来不过四五岁大,说起话来却有条有理,逻辑清晰。 “呃……谢谢。” 年轻人接过手绢,背过身去擤了把鼻涕。他转过身,对何羽白说:“弄脏了你的手帕,等大哥哥洗好再还给你。” “不用不用,我还有很多。”何羽白摆摆小手,转头看向墓碑,“大哥哥,这是你的亲人么?” “是我母亲。”年轻人紧紧攥住手帕,重重叹了口气,“她有心脏病,为了治她的病我考了医学院,可谁知道未能等我学成,她却……” 何羽白眨巴着继承自何权的大眼睛,想了想说:“你还可以救别人的母亲。” 年轻人微微一怔,片刻后伸手将何羽白拥进怀里,使劲抱了抱。 “小家伙,你真棒。” “小白!小白!小——嘿!放开我儿子!” 远远瞧见有个男的抱着小白,何权的卷毛都快急成直的了。他冲过去把儿子抢进怀里,充满敌意地瞪着那个年轻人。年轻人忙起身后退了两步,同时抬起手表示自己没有恶意。 何权看到他手里捏着儿子的手帕,脑子里立刻闪过一堆负/面信息。虽然这年轻人看起来一表人才,规规矩矩的,可坏人脑门上也不刻字啊。 “你拿我儿子的东西干嘛?” 何权上手要抢回来,结果小白立刻趴在他耳朵边说:“爸爸,大哥哥用手绢擤鼻涕来着。” 何权的胳膊僵在半空。郑志卿刚好顺着声音追来,看到何权抱着孩子和一个年轻人对峙,他立刻过去将两人护到身后。 “有什么问题?”他问何权。 “大哥哥哭了,我给他手帕用。”小白对成年人的担忧一无所知,把何权耳提面命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抛诸脑后。 “你为什么抱我儿子?”何权问,语调警觉。 郑志卿一听,又往前逼近年轻人半步。年轻人只比他稍稍矮一点,体格也不差,西装外套明显绷出上臂肌肉的形状。他琢磨着,只要证实这小子对小白图谋不轨,他就拿对方的脑袋擦墓碑。 “这孩子说的话太让我感动了。”年轻人冲他们微微颌首,“家母刚刚过世,我的思绪比较混乱,没控制好情绪。” 郑志卿侧头看了眼墓碑上的生卒日期,又将目光重新投回到年轻人脸上,没看到半点心虚。同时那双哭红的眼睛里还有些许的倔强,似是不满他们怀疑自己的人格。 这小子,他想,眼神不错。 接过孩子,郑志卿安抚炸毛的何权:“既然是误会,赶紧回去吧,齐老急得快犯病了。” 何权皱眉看了眼年轻人,边走边小声问儿子“你刚说什么了?”。 小白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扬着小脸冲爸爸们笑笑。 “我将来也要像你们一样,做个医生。” END 第101章 .番外之一 方默的故事 (如果有人看过了还戳进来, 我很抱歉!番外二和番外三也是一样,从番外四开始是新的) “方默!赶紧来急诊!” 接到召唤, 方默一路狂奔到急诊。大巴夜间行车,被另一辆疲劳驾驶的大巴司机撞出高速主路,造成近一百人不同程度受伤。几个大医院的急诊都塞满了, 救护车只好把伤者往大正拉。 “赵玥,我这空了!” 方默换掉带血的手套, 缝完一个紧跟着处置下一个。送到大正的已经没有重伤员了, 但绝大部分人在经历了车祸后精神都极度紧张, 再加上见了血, 急诊楼一层里一片鬼哭狼嚎。 只有一个人例外, 方默注意到——穿着俗气的花衬衫、戴着手指粗的大金链子的男人, 半张脸上都是血, 额角上被救护车的随车医生贴了块纱布,安静地坐在清创室外面的走廊座椅上。 “诶, 进来吧, 给你缝合。”摘掉第三付手套,方默起身走到门口冲对方抬了抬下巴。男人抬起方正的面庞, 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起身随他进屋。 长得倒是不错, 就是这打扮……土鳖了点。方默一边清创一边在心里吐槽。夏天穿短袖, 他又注意到对方的小臂上有刀疤, 缝合的针脚特别粗糙, 像条蜈蚣似的盘踞在皮肤上, 旁边还有没完全洗掉的刺青痕迹。 不是什么好人吧?他想,然后悄悄看了对方的脸一眼。 哦去!方默赶紧错开眼珠。这人也在看他,眼神还特别直白,完全不在乎与他四目相对。对于彼此陌生的人来说,这有点不太礼貌。但方默不打算惹麻烦,赶紧用镊子掰弯针头,准备往对方的头皮上注射麻醉剂尔后缝合。 突然,那人擒住他拿针的手,速度快得方默一时没反应过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