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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过凶案房间门口时,乐璃按下了暂停键。 从拍摄画面里,清楚可以看见里面的大量血迹,尸体已经被警察带走了。在当地警局,乐璃有一个警察线人,通过那名警察,她得知了一些关于凶案的状况。 刘富豪住的房间在顶层,因为是豪华套间,顶层只有两间房。 通过走廊和电梯的监控得知,刘富豪和他的保镖只上楼,没有下楼。刘富豪的尸体就在房间,可那个保镖却凭空消失了。 乐璃坐在沈涛和沈慕的中间,她拿手抵着下颌,若有所思:“这应该不是一起密室杀人案,杀刘富豪的应该是那个保镖,可是他杀人之后,人又去了哪儿?” 她百思不得其解。 沈慕想了一会儿说:“这里是22楼,他从窗户爬下楼,应该不大可能,往下行需要时间,很容易被发现。那么——” 他看着乐璃,突然顿住。 沈涛是个不喜欢动脑的,他追问:“那么什么?凶手到底去了哪儿?” 乐璃说:“他可能是往上爬,藏在了楼顶。” 沈涛“嗤”了一声,觉得不太可能:“不可能,这个建筑没有天台,他又不是蜘蛛侠,能滋滋吐丝,攀上楼顶。而且刚才咱们下去录口供的时候,人家警察可说了,他们警察也是特意爬上楼顶搜过的,没人。他总不可能趁着咱们下楼,翻到了咱们房间藏身吧?切……” 他话音刚落,沈慕和乐璃几乎同时往两个房间看了眼。乐璃和沈慕的视线,几乎同时落在了沈涛那间房的房门上。 他们搬进来后,有个习惯,为了以防紧急事件发生,晚上睡觉不会关门。一旦出事,关键时刻大家也好有个帮衬。 可是沈涛那间房,门却被关上了,显然,不是沈涛自己关的。 沈涛下意识头皮一麻,往乐璃身后缩,吞了口唾沫,叫了声:“离……哥,我饿,咱们下楼吃夜宵好不好?” 沈慕也下意识抱紧了乐璃的胳膊,身体在发颤。 乐璃屏住呼吸,反应极快:“你这是什么毛病?晚上吃夜宵这个习惯可不好啊。好吧,我也饿了,一起去吧。” 她一边说话,一边冲沈慕打手势,收拾电脑和摄影器材。 三人小心翼翼收拾着东西。 好在他们的背包都放在客厅,收拾得很快。沈涛和沈慕背着包先出包间,乐璃走到门口想起来忘记拿爱马仕包包,立刻又返回客厅取包。 等她取了包,前脚刚踏出门口,身后有人抓住了她的假发,一刀刺过去。 他拽住女人头发,原本设想当她身体朝后倾倒时,立刻用刀刺穿她的脖颈,继而切断。 没想到,女人的身体并没有朝后倾倒。他抓的是个假发,他刺了个空。 乐璃只觉背后有个人,马不停蹄往外跑,没想到身后那人反应极快,伸手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拉回了房间,一脚踹上了门。 沈涛和沈慕震惊了,隔着门喊:“离哥,离哥你怎么样?” 沈慕立刻按下设置在门口的报警装置,前台立刻响应,安保人员赶到。 安保人员拿房卡刷开门,冲进去,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地上躺着两个人。 女人压着男人身上,而男人脖颈动脉被割,血都喷溅在了天花板上。 沈涛看着里面的惨况,扭过身蹲在走廊里呕吐。一向怕血的沈慕却冲了进去,将乐璃从男人的尸体上捞起来,拥入怀中。 他也不顾女人浑身血,只是抱着女人。 他的嘴唇在发颤,眼眶发红,越抱越紧。 工作人员再次报警,也叫了救护车。 就在沈慕以为乐璃死了的时候,她咳嗽一声,拿拳头砸了砸他的背:“我要被你勒死了,大哥。” 沈慕松开她,见她身上并没有伤口,血全是那个男人的。他隐忍的情绪一下就崩了,眼泪像羊屎蛋子似得,一颗颗往下落。 乐璃第一次见男人哭得这么可怜巴巴,她的心软得一塌糊涂,拿指腹替他拭去眼泪,轻声哄着:“没事了,离哥没事,你看,离哥好着呢。” 男人破涕为笑,将脸埋进她的大胸里,蹭了蹭。 乐璃:“……”豪气干云地搂着他,拍了拍他的肩。 慕慕牌小奶狗,还真不是一般的奶。 他们去警察局又一次录了口供,还好乐璃走到时候在房间里放了偷拍摄像装置,她身上也随时装着这种东西,所以保镖行凶的过程,拍得一清二楚。 警方证实乐璃是自卫杀人,又是bbc卧底记者,便放了他们。 刘富豪死了,保镖也死了,他们仅剩的线索,只剩了那个神秘的村落。 他们又回到了旅馆的双床标间。 沈涛一个人抱着枕头,躺在床上,沉默不言。良久,他说:“离哥,这个项目我不想做了,我申请回去。” “嗯?”乐璃没想到他会中途退出。 沈涛神色凝重,又说:“我不想跟这个项目了,太危险了。我是来这里学东西,长经验的,不是过来送死的。离哥,我也知道为什么你能做出那么多拿奖的纪录片了,因为你为了这些项目,甚至可以豁出命。我是个肤浅的人,工作和生命,我选择生命。” 乐璃正在给自己的胳膊抹药,闻言,看了他几秒。 沈涛垂下眼,不敢再看她,索性低头看电脑。 乐璃侧过脸问坐在她旁边的沈慕:“慕慕,你呢?工作和生命,你选择什么?” 沈慕没有立刻回答,从她手里取过药膏。他从药膏盒里挖出一点膏体,另只手握住乐璃手腕,将她的胳膊轻轻地扯到自己跟前。 “我选你。”他将药膏在她胳膊肘上轻轻推开,又说:“离哥,以后你走哪儿,我跟哪儿。你做什么项目,我跟什么项目,多危险我也跟。” 乐璃冲他露出一个甜滋滋的微笑,掐了掐他可爱的面颊:“慕慕的土味情话最可爱!” 沈涛起身,拉着弟弟去了外面走廊。 他瞪着弟弟,压低怒音道:“沈慕,你他妈想清楚了,跟着她,你迟早豁出命的!我知道她拿你当了抱枕,你想对她负责,你有点喜欢她。可是你清醒一点,等回了家,什么样的女孩没有啊?你没看她多彪悍?能在戈壁上手撕野狼,能轻而易举弄死那个凶手。是,她厉害,我也承认她厉害,可是弟弟,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是凡人,比不上她啊。” 沈慕表情呆滞望着自己滔滔不绝的哥哥,他说:“可是哥,你也很厉害啊,你可是咱们市的散打冠军,你不必离哥差的。” 沈涛攥紧拳,急得直跺脚:“能打是一回事儿,有没有胆是另外一回事儿,这点逻辑关系你得分清楚。我他妈……我他妈看见血就晕,看见谁拿刀我就怕,听见鬼,我这两条腿都忍不住发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