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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强?且不说我的饲主还不是你,就算真的是你,我要看谁,你也管不着!

    再说,男人哪有小姐姐好,全身硬邦邦的不说,凶起来还贼可怕!

    小姐姐们可就不同啦,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软的,生起气来也超级可爱。我刚刚偷瞄了一眼它们的胸围,全都是一手不可掌握的大小。

    可恶!我想摸被皮肤裹住的脂肪块啊,手感一定很好!!!

    总觉得,我好像突然之间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

    横了那喀索斯一眼,我赌气地把眼神从它身上挪开。不好意思,咱天生反骨,你硬要我干什么,我偏偏就不干!

    那喀索斯被气笑了,它掐起我一边的脸皮,咬牙切齿地说:“你也就敢给我甩脸子了,也就是仗着我会宠着你!”

    不是,大哥,我们总共见面的次数,扳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你是怎么看出来我对你另眼相看的?今儿个这情况,就算是阿尔曼和约书亚在,我也照样甩脸子。谁打扰我和小姐姐亲密接触,谁就是我的敌人!

    就当我以为那喀索斯会把我的脸捏变形时,它却放开了手。全然不顾刚刚生气时说的话,只是掏出了手机,联系在外面给它带咖啡的温蒂,“温蒂,顺便再买几个蛋糕回来,我要给人类投食。”

    我震惊了,原来这世界还是有正常人吃的食物啊,我差点喜极而泣。快三个月了,距离我的舌头最后一次接触食物以来,已经快三个月了!!!

    不得了,口水在嘴中疯狂地分泌,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吞咽。

    那喀索斯见我这一副猴急的模样,这才好了脸色,“瞧把你给馋的,放心好了,以后我每次带你出来都给你买好吃的!”

    再一次轻轻地掐了掐我的脸颊,那喀索斯看着那一小团肉叹息,“太瘦了,你现在脸上的肉都快捏不起来了,真让我心疼。”

    又来了,它又用那种恨铁不成钢的,看瘦弱猪崽的眼神看我了!要是我的指甲没被剪掉,指不定就一爪子挠上去了。

    才不是因为我心虚呢!心动?我才没有心动!我怎么可能会对一只自恋的白孔雀心动呢!

    这个结论在我看到蛋糕上装裱着的,栩栩如生的虫子后,变得更加坚定。

    我知道你是只鸟,但能别再强调你有多喜欢虫子了好吗?咱消停一会儿成吗?

    唉,不得不说,女孩子的胸是真的好摸,怨不得男人都喜欢胸大的妹子。

    绿帽

    我不配合地左躲右闪着避开那喀索斯不依不饶地往我嘴里塞的勺子。上面那不知道是不是用奶油做的虫子瞪圆了双眼,直愣愣地盯着我。

    见确实喂不进我的嘴里,那喀索斯只好自己吃了,“奇怪,人类不就是喜欢吃这种用鸡生的蛋做的食物吗?”

    我听后,差点喜极而泣,原来这世界上的鸡还是可以吃的那种啊!但是大哥,这蛋糕要是不是用的虫子形状做的裱花,我肯定会吃的!

    “你以为谁都有被我投喂的资格吗?你还不识好人心地躲开,下次你求我,我都不会再惯着你了,饿就饿吧!”气哼哼地把所有蛋糕都喂进自己嘴里,那喀索斯扯过旁边备好的洁白餐巾,一点一点地把唇上的奶油拭去。

    美人不愧是美人,随便一个动作做起来都那么赏心悦目,那么风姿绰约。

    我花痴地看着那喀索斯的俊脸,该说不说,虽然本质是只呆头鸟,孔雀这物种真对得起它鸟中之王的称号。幻想种的凤凰不算,毕竟谁也没看见过它们真正的样子。

    轻瞟了一眼捧着脸欣赏美男的我,那喀索斯的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说:“在你看来,我美吗?”

    那自然是极美的,不同于阿尔曼的冷冽,约书亚的俊逸,伊斯兰的阳光。那喀索斯的美是那种一眼就能深入脑海的,让人一见倾心的美。想来,与古人口中那倾国倾城的美人相比,那喀索斯也不遑多让吧。

    可我不能回答它,不仅喉咙还没痊愈,说不出话,为了自保,我也不能暴露自己是有自我认知的人类这一事实。

    惶惑地想要不留痕迹地移开放在那喀索斯身上的视线,就听见了一个尖锐的男声,带着三分刻薄,七分嫉妒地嘲讽,“呵,残次品果然是残次品。是不是被同族雌性看不起,转而去向人类求认同了?也不知道小姨她知道自己儿子如今竟混成这副模样,又该作何感想了。”

    循声看去,来人与那喀索斯有几分相似,想来应是它的亲人,不过这态度……唉,看来那喀索斯家中也有本难念的经。

    我再一看来人的头发,只觉得笑意涌上心头,用穿越前时下最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就该带点绿。

    那头若是纯绿色或者纯蓝色会很好看的头发,偏偏是蓝中挑染了几撮绿,看起来不伦不类,难看极了。也不知道它本身到底是蓝孔雀,还是绿孔雀。

    很满意我没有把视线放在那只兽人身上,那喀索斯慢条斯理地打开放在桌上的文件,“我就算没有雌性喜欢,过得也是你们羡慕都羡慕不来的生活。与其在这里和我逞些口舌之快,还不如趁我心情好,赶紧说说要求我帮的忙。”

    看来,这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了。

    那只蓝绿孔雀脸色一阵青白交替,挣扎许久,这才不情不愿地说:“安斯艾尔太子的登基服,想要让你来做。”

    那喀索斯挑眉,他可清楚地记得,当年把他扫地出门的舅舅嘴里信誓旦旦地说:“就算家族陨落,也不会求你这丑陋的白色恶魔!”

    也不是说他恨舅舅,毕竟母亲她确实是因为生下了白化病的自己才被休戚回家,郁郁而终的。疼爱妹妹的舅舅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不待见他也是正常的。

    在母亲生病那几年,虽说不受待见,可吃穿用度一样没少,也好好供他读了书,长了学识。

    所以,那喀索斯自己决定了,帮舅舅家三次忙,来报答他们。算上这次,刚好是最后一次。

    “好,我知道了。”放下手中根本没看几个字的文件,那喀索斯同来人确认,“你确定要把最后一次机会用掉吗?”

    那人恨恨地瞪着那喀索斯,急促的呼吸使得脖子上的青筋暴起,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地说:“确!定!”

    “那太子现在何处?早日把数据采集了,我才能更快更好地把衣服做出来。”不管他那应该被称作表哥的人有多气愤,那喀索斯从怀里掏出那块初见时差点晃瞎我眼睛的镜子,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

    那人平复了一会儿急促的呼吸,这才对那喀索斯和颜悦色起来,“太子他就在隔壁的酒店里,你快随我去把这事儿结了。”

    看来这家伙是有备而来,先斩后奏啊,在一旁吃瓜的我看得热血沸腾,瞬间脑补出数万字的豪门恩怨。

    不放心我一个人呆在办公室,只能把在门外候着碧翠丝和温蒂喊了进来,“我要出去一会儿,你们好好看着它,不要让它到处乱跑。”

    碧翠丝绿色的眼睛精光直冒,忙不迭地点头,“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