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司匹林的作品集 - 其他小说 -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在线阅读 -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番外二)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番外二)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番外二)



    私塾里老秀才已经在发上课用的三字经小册子,一把戒尺摆在台子上,非常有威严。

    春晓上辈子上了很多次课,已经熟练掌握了很多偷懒小技巧。

    一群农家小子一块摇头晃脑,她就躲在沈大背后吭哧吭哧啃红薯。

    沈大被啃得心烦,转头去看她,春晓甜甜朝他笑。

    晚间。

    老秀才布置了课业,大家伙都开始翻出自己带来的小笔墨砚台开始默写。

    沈家只有一副文房,老秀才用完沈大用,春晓一般不用,她懒得用。

    这会儿沈大却非要教她练字。

    女子无才便是德,我不要学。春晓熟练地抗拒。

    沈大却难得强硬,将笔塞到她的手里面:你要是不写课业,哥哥就要生气。

    春晓挑了挑眉。

    对视了一会,春晓察觉到沈大的决心,才握着笔,开始写字。

    沈大嫌弃春晓写字丑,用言语表达不出来她的丑,便用神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你握笔不对。笔画顺序也不对。沈大毫不犹豫握住了她的手,然后带着她握笔,运笔。

    春晓懒得学字的很大一个原因在于,这个朝代的文字特别繁琐,再加上日后修仙了,凡事可以用通讯玉牌解决,文字基本很少需要手写。

    哥哥,以后我们都是要去修真的,凡间人文不必学得这么认真。春晓看着沈大专注的侧脸。

    沈大紧紧抿着唇,半晌才道:老头子脑子坏了,讲的胡话,你也信。

    春晓抬头看看讲台上拿着本书摇头晃脑的老秀才,又看看沈大,觉得这父子关系,微妙。

    这一教就是两个月,冬天很快就来了。

    春晓愈发懒得将手出伸出去写字,隔三差五不洗澡,将爱干净的沈大气得不行。

    水我给你打好了,你快点洗。

    沈大将浴桶灌满,板着漂亮的小脸,严肃地看着她。

    春晓正在窗边有一笔没一笔地练字,闻言将手揣了进去,好冷,我不想脱衣服。

    沈大:你要臭死了。

    春晓抬袖子,闻了闻自己,没什么味道啊,又不要你和我睡觉,臭我不臭你。

    春晓转过头,用屁股对着沈大。这招是和他学得。

    沈大气了好半晌,叹了口气,你洗好澡,我下午去山上捉只兔子给你吃。

    吃肉?

    春晓自从来到这里,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我这就洗!

    春晓迅速脱了衣服,蹭蹭蹭洗了个战斗澡,将洗澡水倒掉之后,沈大已经不在了,大概是上山去了。

    现在天黑的快,村里人都是趁着天亮上山,黑天了,是万万不能在林子里过夜的。

    倒完洗澡水,春晓神清气爽坐在门槛上等沈大回来,可是沈大没等到,倒是先等到了她爹。

    老秀才一眼就看出来了,小二今天洗澡了?

    春晓龇了龇牙,没错。

    老秀才笑起来:洗得好,刚刚好。爹爹带你去王家玩儿。

    提到王家,春晓就不困了。

    要知道在她幼小的心灵里,牧牛村的王家就等于无穷无尽的红薯,和那每年一房梁的腊肉腊肠鸡鸭鱼肉。

    春晓乖巧地牵着老秀才的手,到王家接受了那王老头和王老婆子挑剔的眼光,又和那个年仅三岁的小萝卜头王志远见了面,顺利走完了议亲副本。

    出门的时候,老秀才拎着一袋子红薯,还有半只腊鸡,笑得一点没有读书人的风骨。

    春晓刚跟着老秀才走出王家的院子,就看到王家门前的路上,寒风中站着一个瘦小的少年。

    哥哥?

    春晓歪着头看着沉默的小少年。

    沈大垂着眼睛,将春晓的小手从老秀才手里夺过,握在自己手里。

    我捉到兔子了,回家。

    沈大人小,步伐却迈得又大又快,老秀才没一会就被甩在身后,春晓跟着几乎一溜儿小跑。

    到了家,春晓蹲在笼子边上,看着肥肥的大灰兔流口水。

    你真是笨死了。

    脑袋上忽然挨了一下,春晓愤怒地看向沈大,你做什么,骂我又打我?

    沈大背着手,你会烧兔子吗?

    这段时间沈大隔三差五从河里摸出来的鱼,都是他开膛破肚好了的,这只兔子,春晓也理所当然觉得他应该处理好,不过想到自己只会水煮的手艺,实在糟蹋了兔子。

    哥哥,我不会烧兔子,不如我们拜托隔壁婶子帮忙烧,然后分她一些兔肉吧。

    沈大小手收在袖子里,摇摇头。

    沈大:你来烧。不吃别人的。

    春晓纠结了,要不然沈大你来吧,我是确实不会。

    暮色起了,路上河边玩耍的小孩子都回到了家,家家户户屋顶都飘起了炊烟,锅碗瓢盆碰撞和炒菜的声音传出来。

    倦鸟归巢,老秀才也慢吞吞拎着一堆东西从路口走了出来。

    春晓听到沈大忽然说,你到底透过我在看谁?

    兔子在春晓手下发出一声嘶叫,差点咬到她的手,被沈大一把拉过来。

    她看到了老秀才进门,摇摇头,无辜地睁着眼睛:没有啊,哥哥就是哥哥。

    沈大也不说话了。徒手将兔子捆成一团,颇有些恶狠狠地丢进笼子里。

    今天别吃肉了,明天吃吧。

    晚上春晓煮了红薯,切了小半只腊鸡,和老秀才吃得满嘴是油。

    沈大一点没动,盯着桌上的腊鸡看了半晌,将筷子放下,转身就走了。

    坏消息是沈大不理她了。

    即便她努力地去和他说话,试图打招呼,送好吃的野果子,沈大也不为所动,一个转身,就用屁股对着她。

    春晓只能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兔子叹气   ,这兔子什么时候才能吃上啊。

    好消息是,她听到了哥哥的声音,沈尚绝在她耳边叫她。

    应该是要回到原本的世界线了。

    今天早上,她终于听清了沈尚绝的话,她看到自己的手掌有些微微的剥离感,仿佛有一层透明的东西,要飘出自己的躯壳。

    最后给兔子喂了片菜叶子,春晓依依不舍地摸了摸兔子软乎乎的脑瓜子。

    春晓儿!

    耳边的声音更大了,她一下子就窜出了院子,来到门口,仰头看着忽然暗下来的天色。

    小二!

    是沈大的声音,春晓回过头,看到了推开门的沈大。

    他已经好几天不搭理她了,每天看什么都不顺眼,昨天还把老秀才藏在房梁上的半只腊鸡,丢到了草沟里,气得老秀才骂了一天的孽子。

    哥哥。春晓弯着眼睛,朝他挥了挥手,一如刚到这个世界的样子。

    沈大唇色泛白,他紧紧抿住了唇,他刚刚听到了奇怪的声音,我听到,有人在叫春晓。

    春晓一愣,沈大怎么会听到沈尚绝叫她的声音?

    身体那种轻飘飘的感觉更加强烈,她看到春晓扶着门框的小手上,还有未愈合的伤口,血痂盖着冻疮。

    沈大这几天没有理她,春晓去山沟子里摘野果子,听到了村西头猎户告诉她的话,前几天沈大独自走到大山里找野物,好不容易逮到一只兔子,结果撞上了一只野狼,要不是他及时一箭将那狼射死了,沈大的胳膊腿怕是都保不住了。

    春晓扬起声音,童声道:哥哥,爹爹说了,日后我们入了仙门脱去凡胎,都会有自己的名字的。以后我不叫沈二了,我就要叫春晓,沈春晓。

    春晓背着手,这是我给自己取的名字。

    沈大耳边的声音窃窃,像是从深渊底部传来的莫名的恐慌感席卷了他,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听到自己的声音:你是要走了吗?

    春晓颦了眉,只是她要走了,沈春晓还在的,不会的,我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沈大喉头仿佛被梗住,他看到沈二身上有层笼着白晕的光芒,在缓缓剥离,小二,你不要骗我。

    身子仿佛越来越轻,春晓耳边听到沈尚绝的声音越发焦急。

    终于,仿佛脱离了什么桎梏,春晓猛地从这具躯壳里跳了出来。

    天边阴沉浓厚的云层,不知何时分开了一道缝隙,露出一缕灿若骄阳的金光,那金光仿佛引路一般,引着春晓向那儿飘去。

    春晓愈飞愈高。

    小二!

    春晓低下头,她看到沈大没有管那瘫倒在地的沈二肉体,追着她不停地在地面跑着,因为不看路,被地上的岩石绊了一跤,擦破了额头,爬起来又奋力地跑。

    春晓皱了皱眉:你不要追了!快回家。

    小二,我今天要给你烧兔子的,你快回来!我不和你生气了,沈大呼吸急促,跑得满头是汗,额头的血糊到眼睛里,将那姣好的面容染得有些妖魅,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却越来越竭力。

    春晓摇摇头,大声朝下方喊:你快回去吧。

    沈尚绝要来接她了,她不可能留着这里的,那个男人一秒钟都不会允许她分开。

    沈大终于追到一处天堑,前方是一条轰裂的悬崖峭壁,他没有路了。

    小二!他一点没有往日的样子,狼狈地浑身是尘土,终于瘫坐了崖边。

    小二,沈春晓,我叫什么名字好呢?

    春晓想了想,用手在唇边做了个喇叭状:沈尚绝,你就叫沈尚绝吧。

    沈大变成一个地面上灰色的小点。

    春晓也逐渐到了最高处,她马上就要离开了,耳边却突然听到下方渺茫得几乎听不到的呐喊。

    这样你会认出我吗?

    可惜春晓给不了回答了。

    再次睁开眼睛,是沈尚绝有些阴沉的脸。

    状元府雕梁画栋,这间主人家的卧室更是暖香舒适,与那牧牛村的破茅草屋截然不同。

    沈尚绝冷凝着脸:你睡了好久。

    春晓迅速回过神,从床上爬起来,便熟练地抱住了他,哄着他,哥哥,昨晚太累了。

    沈尚绝哼了一声,倒是我的不是了?

    软的不行来硬的,你好过分,做人家夫君的,哪来娘子睡了个懒觉,就要跟她生气的?

    春晓将脚丫子盘在沈尚绝的腿上,沈尚绝,你给我脸色看。

    一套组合套路下来,沈尚绝用掐了她脚脚的手,去揉她的脸,无法无天了。

    知道这是哄好了,春晓也不去嫌弃他,既然他摸了她的脚再摸她的脸,那她就用自己的脸,去蹭他的脸,拱他的嘴巴,湿哒哒地亲他。

    三十六计对沈尚绝来说,只有美人计百试百灵。

    沈尚绝被涂了一脸口水,嫌弃地擦擦脸,确实是我的不是,给你惯成这样。

    春晓像个拱红薯的野猪,在沈尚绝的怀里拱啊拱,像是吸人精气一样狂吸沈尚绝身上好闻的味道。

    昨夜,你睡得很熟,打了一夜的呼,吵得我睡不着。

    沈尚绝突然道。

    怎么可能,我美少女怎么可能会打呼?

    春晓黑脸。

    沈尚绝:我用留影石记下来了,你还踢了我三脚,我也记下来了。

    这种用留影石记录一些春晓奇怪日常的怪癖,是沈尚绝这些年来染上的,如今那些各种用途的留影石,已经装满了沈尚绝的三个储物空间。

    春晓去抢他手里开始播放的留影石,沈尚绝闪身躲过,收入了袖子里。

    若要我销毁这些罪行,也不是没有办法沈尚绝眉眼舒展,昏暗的室内,他的容光比那散入屋内的天光更盛。

    春晓:我知道,肉偿。可是我拒绝。

    天知道沈尚绝究竟有多么歹毒!

    这个男人亲手打造的魔躯,看起来和从前一模一样,可里面不同的门道可多了!不光更加肉体更加强大,力量更胜一层楼,就连那不可描述的地方,也被他弄得可以随他变幻形状。

    随意变得更更长更更粗也就算了,他妈的还会转弯,还会长刺,还会有各种超出认知的荒唐功能。

    春晓是知道沈尚绝这人从小就有些重欲,为了多和她睡一觉,能将种一年地的收成都给她买糖吃,却没想到如今他已经不满足于闷骚,开始明目张胆地沉迷于这种事。

    妻当以夫为天,春晓儿,你拒绝无效。

    沈尚绝倾身堵住了春晓的嘴,放下了床帐

    (番外完)

    (那个小沈大的世界,是个小糖,究竟是春晓儿的一个梦,还是真的存在一个平行世界,就见仁见智了就酱)

    (下一章现实世界,是哥哥篇,在春晓死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