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司匹林的作品集 - 耽美小说 - 人中俏楚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8

    小仙有点一言难尽,她点点头又摇摇头:“菅总,我觉得禄禄不会开心的。”

    菅晖愣怔一秒,过后耸下肩膀:“我也这么认为。”

    “所以我建议你马上去讲清楚了,”小仙道,“禄禄今天都哭了,你真的要把这种惊喜摆在惊吓之上吗?”

    菅晖闻言脸上的神情瞬间从茫然到明朗,他匆忙的脱下外套抓起钥匙上了车,然后用了十来分钟赶回了公司。

    闵禄此刻正站在办公室窗边发呆着,他不想回去洗澡了,现在的他脑袋里塞了满满的脑洞,一会儿是菅晖出车祸死了,一会儿是菅晖不要自己了。

    想一个闵禄身子就抖一下,直到时间差不多了他下楼准备去报警。

    锁门的时候闵禄对了好几次锁眼,等对齐了眼睛也花了,他揉了一把眼睛想转身拿车,接着被两道灯光糊了一脸,视线范围除了能看见光外没有任何东西。

    闵禄赶忙伸手挡眼睛,然后他听到了菅晖的声音。

    菅晖一丝不苟的头发已经飞了,整个人急呼呼的完全没了此前在别墅时的作风,他喊了闵禄的名字以后用了三十秒时间把事情说了一遍,说完了忙不迭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想给你个难忘的生日礼物,但好像搞烂了,你要骂我打我都没关系,只希望你别生气。”

    闵禄大脑有些懵,他听完了所有事情以后捏了捏菅晖的胳膊和手,确定他无碍了推开了菅晖。

    菅晖的表情当时就僵住了,他讷讷的看着闵禄:“禄禄,我真的错了,你……”

    “别说了,”闵禄道,“你能这么对我就代表根本没考虑过我的感受,我们分手吧。”

    说完他不管菅晖的反应跨上小电驴就要走,菅晖哪会让他跑,他快步追上小电驴然后张开手臂挡在了闵禄面前。

    “禄禄!我真的错了!”

    “啪——”话没说完小电驴的大灯准确无误的打在他脸上,坐在车上的闵禄收起方才的决绝,洋洋得意地看着菅晖:“怎么,后悔了?”

    菅晖瞧到他的脸色提着的心放了一半,他点头:“对,后悔死了。”

    闵禄努了努嘴:“哼,我不管你,今天我就要和你分手。”

    菅晖睨着他的神情,随后点头:“好,今天分手,明天和好。”

    闵禄没反驳他这话,他擦了擦眼角,不高兴的表示自己腿疼,菅晖闻言立刻上前给他揉腿。

    “真的疼死我了,”闵禄道,“新买的鞋子好滑,我差点从楼上滚下来。”

    菅晖听完很担心:“鞋别穿了,去医院吧。”

    “怎么能不穿?”闵禄瞪他,“这鞋你三万八买的才穿过一次,我怎么也得穿三万八千天才可以。”

    菅晖:“?”

    给闵禄揉完腿后菅晖提议回别墅过生日,可闵禄怎么都不同意,他让菅晖骑车带他回父母的家,上楼的时候还让菅晖背自己。

    菅晖自知有愧,无一不从,回到家以后他是气喘吁吁,闵禄则一派悠然自得。

    闵禄去洗澡时菅晖紧急联系了别墅那边,告知他们情况以后把闵家的防盗门反锁,随后厚着脸皮去了浴室。

    接下来……

    “你哪位啊!我不认识你,你干嘛摸我屁股!”

    “……”

    “天啦噜,强/奸啊,谁来救救我这个可怜可爱弱小美丽的我!”

    “……”

    “我告诉你啊!我是宁死不屈的,你别以为下面大我就喜欢,我的纯洁之身可是要留给我老公的!”

    “……”

    “卧槽,你从哪里学的?好爽!快!不要因为我是娇花而怜惜我。”

    “……”

    两个小时后的床上,闵禄咬着被子,一脸悲痛(饜足?):“哦不,我不纯洁了,我背叛了我的老公。”

    菅晖:“……”

    闵禄哭了几秒,突然翻身到菅晖身上,他舔了一下嘴唇,面带猥琐的说:“既然背叛,那就背叛到底好了,来吧宝贝!”

    菅晖:“!!!”

    这晚颤抖着大腿的菅晖才懂得什么叫: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第七十五章 番外(一)他非钟无艳

    人的感情在某一阶段后会变得很复杂,一方面希望对方懂事,一方面又觉得对方太过懂事,让他感觉枯燥。

    金浩就是典型的懂事过头的人,约莫是他前二十几年的人生经历太过崎岖,小时候的大大咧咧脾性渐渐被现实消磨,让他逢人便六分笑的模样,起先还有点假,慢慢地,嘴角的弧度就那么挺着,久而久之越来越完美,成了金浩最表面的铠甲。

    金浩的第一段恋爱有点失败,其实总的来说,无论是哪个同性恋,当你的另一半是个直男,那这场恋爱的失败率就有百分之三十。

    金浩后来过上风花雪月的日子后觉得自己那会儿真的很缺爱,否则他也不会铁了心想跟那个人过一辈子。

    金浩的故事和每个恋直的同志没有什么太大不同,如果硬要挑一个不一样出来,应该是那个人对金浩的态度还不错。

    金浩性格自卑、敏感、犟、不服输。在家人过世的第二个星期他把老家的房子卖掉以供自己生活,之后到了大学开始兼两份职养自己,本来是个很励志的故事:少年郎无依无靠仍发奋图强,成绩名列前茅无一不叹其未来可期。

    谁让他遇见了他。

    金浩的第一任并不是特别的渣,曾几何时他也与金浩承诺过会永远和他在一起,只是时间是只猛兽,它不仅能带走爱,也能带来恨。

    初恋模样中等,身材中等,比起金浩以后的床伴,他唯一称得上给颜值加分的唯有身上的青春和朝气。

    大学时他是金浩的邻舍,大一的时候金浩忙着工作和他没什么交集,真正有交集的时间在大二上学期。

    两个人的相遇有些戏剧性,金浩那天下班回学校突逢雷暴,避雨期间啥好与他在图书馆的门前撞上。那男的见到金浩第一时间脸上就绽开一个大大的笑,他脱□□上的短袖问金浩要不要和自己冲回宿舍。

    如今金浩回想起那一夜心里酸涩竟比甜蜜多,因为当时他抖开衣服以后雨仍旧淋透了全身,于是男孩干脆把衣服盖在了金浩的头上搂着他跑回了宿舍。

    短袖是大红色的,盖在头上时像极了嫁娶用的红盖头。

    二人在这一夜之后莫名产生了点革命友谊,男孩时不时会找金浩吃饭、打篮球,俨然把他当做了朋友。

    实话说金浩起初并不适应,因为要赚钱他不太与人亲密,结果冒出这么一个没皮没脸的贴着他,算算他从烦躁到喜欢,好像也就一个来月的时间。

    太缺爱了,真的太缺爱了。

    金浩心想,别人对你有一点好感就感激涕零的要命,真是没有安全感。

    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是大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