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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攻击……兄弟之间怎么能这样!你还……万一是你哥,你还要把泽同也牵扯进来吗?!” “家臣!”任啸徐突然提高了音量。 “啊?”顾家臣一愣,睁大眼睛盯着他。 “我们不是在互相揭短或者攻击……我们是在互相残杀!你死我活!你懂不懂!” 第144章 任啸徐的目光发狠,一瞬之间像要洞穿皮肉。而那样火焰一般的目光,在触碰到他心爱之人的时候,又在一瞬间变得温柔,脉脉含情如流水。 不要跟我说什么兄弟……就算是兄弟,照样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对方,损害对方的权益…… 他抱住了顾家臣,用力把他圈在怀里,好像要把他挤进自己的身体。 只有你是不会改变的,是不是?你永远不会出卖我,永远不会抛弃我,永远不舍得看我受伤…… 他抚摸着顾家臣苍白的脸颊,在他被冷汗濡湿的额边落下花瓣一样轻柔的亲吻。 “没事的,不是什么大事。网络都拦截了,这玩意儿流不出去的。” “万一流出去了怎么办?” “不会!”任啸徐斩钉截铁地说。 顾家臣被他这么一吼,反而镇定下来了。他深呼吸了几下,回吻任啸徐,道:“对不起……我,我太激动了。” “没关系。正常的。毕竟你没经历过。”任啸徐帮他把额角的头发理了理。 毕竟以前这些事情都是他事先拦截了。本来没有怎么放在心上……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坏事赶着趟儿一起来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这么激动的!我比你还大呢,我怎么能这么不经事……”顾家臣在他怀中喃喃自责,任啸徐像安抚受伤的小动物那样安抚他。顺顺毛,摸摸头,抚抚背……然后他捧起了顾家臣的脸,做严肃状: “我说了没关系。” 顾家臣觉得自己的心结了冰,任啸徐的话像是一颗大石头,砸在他结冰的心湖上,冰面破裂,一瞬间地动山摇。 “你说我是你的爱人嘛……你的人怎么能这么不经事?你的人怎么能碰到这一点事就紧张……” “不着急,”任啸徐拥着他,“慢慢来。总是需要时间的,又不是学着煮饭扫地,这些东西急不来。” 学会当他的人有多难呢? 首先,他得学会和他站在同一个高度。至少不能太低。 其次,他们的目光需要看向同一个方向,不能有过多的偏移。 再次,他们的决策需要统一,并且在实施的道路上毫不畏惧,勇往直前。 他们需要绝对的交心,绝对的信任,绝对的彼此照拂。 先得学会了这样的思维。最后要学的,才是那一种强硬的手腕。 那一些干脆的,利落的,无情的,几乎有些血淋淋的手段,并不是理论能够支持的。那需要时间的淬炼,需要不断的浴血奋战,在其中学习经验教训。之后才能知道,毫不犹豫只是因为犹豫的后果太严重,于是条件反射地不敢犹豫。手腕强硬,只是因为软弱会带来更大的灾难,于是,只能强硬。 如果你能够保持自己的柔软,那么我当然希望你能够保持着就那样活下去,像是软体动物一样的生命。可是,如果外界的风霜太浓重,那么你就要学会给自己带上一层外壳,坚如磐石,就像贝壳那般。 但是,请不要忘记,坚强的外表,只是为了保护柔软的内心。上善若水,柔,才是强硬的命运的真正宿敌。 你怎么能自责呢?任啸徐禁不住想,该自责的应该是我,是我不够好,不够强大,不能保护你,才需要让你自己学会保护自己……才需要让你在你柔弱的内心,上覆盖一层硬壳,才需要你在你单纯的面容上带上一层僵硬的面具。而你本不必那样辛苦。如果我的怀抱足够坚实,那么你尽可以在我的怀里天真,永远也不需要理会这些是是非非。 你何必要自责呢?这是我的错啊…… 任啸徐想扶顾家臣下车,他对他说没关系,先上去看看,如果没事,我们就回家。 顾家臣摇摇头说:“不必上去了,我们现在就回家吧。” 任啸徐想了想,还是对司机说:“回牡丹城。” 这一路的气氛是凝重的,因为任啸徐陆续接到好几个电话,看样子情况并不乐观。可是他一再强调这件事不会曝光,顾家臣缩在靠近车门的角落里几乎一言不发,只在任啸徐解释的时候说,你说不会曝光,就不会吧。 他有点累了,觉得折腾不起了。如果真的暴露了,他想,大不了,他就让任啸徐带着他和他的家人一起到外国去好了,眼不见为净。 这……大概是最后的退路了吧。有些事情永远没有他所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有些事情,其实远比他想象的简单。 大不了,一走了之吧。 只要他和他心爱的人在一起,和他的家人在一起。到哪里,不是家呢?有些事情想通了其实就那样。 人这一辈子真正放不下的不也就是那么几件事么? 朋友,活到二十几岁也该明白真心的朋友真的不多了。家庭……那是一个只要心齐,就难以破灭的存在。爱人…… 顾家臣抬头看了看把他抱在怀里的这个男人。 他的脸,面容冷峻,然而目光可以很温柔,那是一种别样的缱绻,天地间大概只有他能看到那样的目光。毕竟真心只能献给懂得的人,许多时候自以为是的付出,在别人眼里根本不值一提。任啸徐那样的目光,在他人看来,大概只是一种软弱,是一种可以下刀的机会。 他的手臂强而有力,有时候和他做的时候,他的手臂真狠啊,就那样勒住他,叫人完全不能动弹,只好乖乖地迎接那种撕裂一般的痛楚,和刺杀一般的撞击。而那双手也能弹出动听的钢琴曲,对顾家臣而言,那大概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钢琴曲了吧!顾家臣虽然没学过音乐,但是他非常喜欢音乐。他喜欢安静的音乐,他喜欢李云迪,不喜欢郎朗;他喜欢周杰伦,尤其是他的慢歌;他喜欢陈奕迅,喜欢林夕的词,喜欢小刚老师的情歌,甚至还自己弄出一首弹唱曲……他喜欢很多的明星,就像大家喜欢的那样。 他知道林夕的词非常好,李云迪是中国钢琴界的骄傲,弹奏的曲子自然是不凡,周杰伦是多少人的偶像,陈奕迅被称为E神也有他的理由,小刚老师的许多歌让他觉得心上中枪……可是,他永远都觉得任啸徐弹的曲子,最好听。世界上最好听。 好的音乐能够让人感动,因为蕴含了丰富的感情。任啸徐就是他全部的爱,拥有他那样的爱,他弹什么样的曲子都是好听的。123都好听。 任啸徐的衣服浅色系居多。像今天这样深色的衣服,他是不常穿的。他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