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你有什么事明天再跟他聊吧。”

    第19章

    裴明炀的一句“想死你了”,害得洛应被折腾到后半夜。

    路让像是被打翻的醋坛子,在洛应身上种满爱痕,就连耳根后这种隐秘的地方也留下了淡淡的吻痕。

    洛应站在落地镜前换衣服,面对满身的印记,又羞又气。

    “你留这么多印记,故意给裴明炀看呢?占有欲这么强?”

    路让侧躺在床上,单手撑起脑袋,被子随意地遮在他的隐私部位,眯起眼笑时像个刚淫-乱完的古代君王,不仅坏还魅惑人。

    他仰起脖子,指指自己的喉结和锁骨处,白皙的皮肤上印出了嫣红色的吻痕。

    “你也不赖。我下午还有拍摄,这次不怕被人曝光了?”

    洛应脸蹭一下红了,他其实早就想过要在路让的喉结上种吻痕,只是怕影响路让上镜,他一直没敢这么干。

    昨天意乱情迷之际,他扒着路让吮吸了好久,当时压根就没想那么多。

    他把换下来的睡衣羞臊地往路让身上砸,颇有提起裤子不认人的态度:“不管!你自己看着办!反正你下次不许在我身上这么干了!”

    路让色-情的话一套一套的:“那你想我怎么干?”

    “反正就是不能……”洛应反应过来话里的意思,瞪着眼说:“靠,你变态!”

    路让撩开被子,抄起睡袍披在身上。

    他绕道洛应身后,双手环抱着洛应的腰,下巴枕在他肩头,蹭了蹭,好声好气地说:“一定得去见裴明炀?你知道的,我不喜欢他。”

    洛应被路让弄得脖子痒痒,他别开脸,说道:“我又不讨厌他。再说了我和他认识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我总不能为了你抛弃和他的友谊吧。”

    路让沉默许久才妥协:“那你不要跟他太亲密,好吗?”

    “最多就吃个饭,聊聊天。我跟他能亲密到哪儿去,见了面不揍他都算好的了。”

    路让咬咬他的耳垂,密密麻麻的吻从耳根绵延至脖子,肌肤酥麻的快感令洛应暧昧地轻喘了声。

    两个人一会儿都有各自要忙的,再亲下去估计要误事。

    路让最后在洛应的嘴角亲了下,低哑嗓音说:“洛应,别离那些男人太近,我会吃醋。”

    洛应轻睫扑闪,思索着路让说的“那些男人”,是指谁呢?

    叶席容?温司岚?裴明炀?

    呃……反正应该不会是谢云钰。

    裴明炀从昨天到今天,一连近百条信息轰炸,说来说去都是要约洛应出来吃个饭。

    一点屁大的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准备签几个亿的合同呢,急得咋咋呼呼。

    他们约在一个中式茶餐厅。

    礼宾人员将洛应引到贵宾包间内,木质厚重的移门缓缓打开,包厢一侧是竹雕屏风,烟香清幽。

    转角坐着个手抱琵琶的女人,低垂眉眼,专注拨弦。

    越过屏风,木椅上坐着个银发男人,看着比洛应年纪小,面容清秀俊朗,一身休闲装宽松慵懒。

    男人见到洛应,神采湛然,澄亮的目光热得发烫。

    “洛应!”

    裴明炀压制着内心的激动叫了声。

    “干嘛选在这种地方。”

    洛应摆摆手,他环顾一周,这地儿可真够文艺优雅,整个包厢充斥着装逼的氛围。

    裴明炀解释说:“这里安静。”

    洛应客随主便:“行吧。”

    餐是洛应来之前就点好了的,正好省得洛应再纠结吃什么。

    “洛应,我们有多少年没见了?”

    “忘了,三年?四年?”

    裴明炀纠正他:“两年。”

    “哦。”才两年么,洛应倒感觉挺久了。

    以前在国外读书的时候他俩几乎隔三差五见。

    洛应比裴明炀出国早。

    他是高中毕业被洛霄河送出去的,裴明炀后脚就跟着他来了,只不过当时洛应读大学,裴明炀还在混高中。

    后来洛应回来了,裴明炀倒是被家里人安排去了其他国家工作。

    洛应看裴明炀,总感觉这人跟弟弟似的。

    之前听他家里人说起过,当年裴明炀为了早点出国,在家闹的腥风血雨的。

    这要是洛应亲弟弟,早被他揍老实了。

    “你怎么回来了?不是常驻海外?”

    裴明炀撩起眼看他:“海外的项目停了,我爸嫌我带的不好,换了个新总裁。”

    “我看也是,你爸有高见。”洛应瘪瘪嘴,“回来继续做海都阔少?”

    “我回来前签了个经纪公司,我爸说给我投资部戏玩玩儿。”

    洛应一针见血:“混混日子。”

    裴明炀无所谓:“反正不适合经商,不如另辟蹊径。万一我红了呢。”

    “倒也是。”

    洛应想起路让,大学时被偶然选去演男主角,一炮而红摘下金衔。

    指不定裴明炀误打误撞,也碰上个好角色好导演,到时在娱乐圈能混得风生水起。

    反正再不济也有他爹给他兜底。

    “哎,你爸那事什么情况?”

    “别提了!他和费厌他俩……”

    洛应戛然而止,他爸考验他的事还是别让第四个人知道为好。

    不然一传十,十传百,就该传到路让耳朵里了。

    “算了,我不想聊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