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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句是死亡(出书版) 第3节

    “也可能是装修工干的,我不确定。”

    “还有什么?”

    霍桑停了下来,嘴里半叼着烟,那双乌黑的眼睛质疑地看着我:“这还不够吗?”

    “我不知道。”我说。

    没错,我是从一名作家的角度去看理查德·普莱斯谋杀案的。事实就是,在这个阶段,不管怎样,我不太在乎是谁杀了他。阿基拉·安诺显然是头号犯罪嫌疑人,而且有趣的是,尽管我从未读过她的任何著作,但我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更重要的是,如果我要写第二本有关霍桑的书,至少要写八万字,而且我已经在考虑是否有足够的素材了:阿基拉用一个瓶子威胁普莱斯,普莱斯被人用瓶子杀死,阿基拉干的,故事结束。

    还有一件事让我感到困惑,被杀的是一位离婚律师。我与律师并无芥蒂,但与此同时,我一直尽量避免与律师打交道。我不懂法律,也从来没有想过,一件简单的事情(例如商标注册)最终会耗费我几个月的时间和数千英镑的收入。甚至立遗嘱也是一段痛苦的经历,一旦律师给我办完了立遗嘱的事,能留给我孩子们的就少得可怜了。我很喜欢写戴安娜·考珀,她是一位著名演员的母亲,清清白白[3]。但是理查德·普莱斯是一个靠别人的痛苦为生的人,我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样的灵感呢?

    霍桑喃喃地说:“还有一件事。”他一直紧盯着我,仿佛能洞察我的想法,事实证明,他真的可以做到。

    “什么事?”

    “有一瓶酒,是一九八二年产于波亚克的拉菲葡萄酒。”霍桑说外语时,好像每个字都是一种侮辱,“你懂葡萄酒吗?”

    “不懂。”

    “我也不懂。但有人告诉我,这酒至少要两千英镑。”

    “也就是说,理查德·普莱斯的品位很高。”

    霍桑摇了摇头:“不是,他是禁酒主义者,根本不喝酒。”

    我想了一会儿。一位著名女性主义作家的公开威胁,一条用绿色涂料写就的神秘信息,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写成一本小说。但是……

    “我不知道,”我说,“我现在很忙。”

    他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你怎么回事,老兄?我还以为你会抢着接这个案子呢。”

    “你能给我时间考虑一下吗?”

    “我现在就要去现场。”

    我沉默了片刻。

    “我只是想知道,”我嘟囔着,几乎自言自语道,“你刚才说的那些,关于迈克尔·基臣,还有我手机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看出了我要说什么。“那没什么。”

    “我只是感兴趣,”我顿了一下,“如果要再写一本书……”

    “行吧,老兄,其实这很简单。”我没再继续说,他也看出来了,“你匆匆忙忙穿衣服,衬衫的第二颗纽扣扣到了第三个纽扣孔中,这真的很典型。你今早刮胡子的时候,鼻子下面还留了一点胡碴,我能看到,就在这儿,在你鼻孔旁边,老实说,不太好看。你的袖子上也有牙膏的污渍,说明你在去盥洗室之前,就已经穿好衣服了。所以,你醒了,跳下床,马上穿好衣服,感觉就像是你的闹钟没响。”

    “我没有闹钟。”

    “但是你有一部苹果手机,如果你有重要的事情,比如片场探班,可能会设定好闹钟,但出于某些原因,你没有用手机。”

    “这并不能说明手机丢了。”

    “我给你打了两次电话,想告诉你我今天要来,但是没人接。另外,如果你拿着手机,你的司机可以给你打电话说他在路上,或是他正在外面等着,你就不会这么慌张了。顺便说一句,没人接电话,也没有直接转到语音留言,这意味着手机仍然处于开机状态。它有可能是静音,你会在家里某个地方找到的。”

    当我到达片场时,霍桑并没有出现在那里。他不可能知道我是怎么到那儿的。“你凭什么认为我有司机?”我追问道,“我可能是坐地铁来的。”

    “你可是《战地神探》的大作家,他们当然会派人去接你。不管怎么说,一个小时前,还下着大雨,但你浑身上下都是干的。看看你的鞋子!你今天都没走动。”

    “那迈克尔·基臣呢?你跟他说话了吗?”

    “我不需要跟他讲话。”他用手指轻敲着剧本,这份剧本在我进来时他就已经合上了,“粉红色的页面是最新修订的,不是吗?我只是快速浏览了一下,每一页都碰巧与他出现的场景有关。看来只有他对你的工作不满意。”

    “他很满意,”我吼道,“我只是稍微调整一下。”

    霍桑朝我的废纸篓看了一眼,里面堆满了被揉皱的纸团。他说:“这是相当精细的调整啊。”

    我没有理由在片场四处闲逛了。事情发生之后,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霍桑和我在一起。

    “好了,我们走吧。”我说。

    注释:

    [1] akira anno,单看发音似乎是“庵野晶”,但文中并未出现对应汉字,下文中为符合英语习惯继续译为阿基拉·安诺,本书的日文版也将该角色直接音译为片假名发音。

    [2]珐柏(farrow & ball),是英国产的一款涂料,以其高质量和丰富的色彩闻名。

    [3]该人物的故事见《关键词是谋杀》。

    第三章 苍鹭之醒

    理查德·普莱斯的家在菲茨罗伊街区,是整个伦敦最独特的街道之一,紧挨着汉普斯特德山丘公园。实际上,它一点也不像一条街,尤其是在夏季,当你从公园进来时,你会经过一扇老式大门,仿佛出自亚瑟·拉克姆的插画,四周都是植物,很难相信你正身处城市之中。树木、灌木丛、玫瑰、铁线莲、紫藤、金银花和其他爬藤植物,都在争先恐后地抢占地盘,像是《彼得·潘》里的“永无乡”,甚至这里的光线都是浅绿色的。这些房屋各自独立,有意显示它们之间毫无相似之处。房子的风格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到装饰艺术,再到纯粹的《妙探寻凶》[1]式的豪宅——包括烟囱、倾斜屋檐和山墙——黄上校修剪草坪,蓝夫人和绿先生共饮茶点。

    与这一切相悖的是,普莱斯的房子极具现代感,设计师可能在国家大剧院待了太久。房子的架构是野兽派的风格,大片的预制混凝土和三层高的窗户,更适合某个机构而不是家庭使用。甚至前花园里的日式芦苇也是按一定间隔种植,长得都一样高。一楼有个木质阳台,但木材是斯堪的纳维亚松木或桦木,与附近生长的树木完全不同。

    房子并不大,我猜应该有三四间卧室,样式全都是立方体、矩形和悬臂式屋顶,这样的建造方式使得房子看起来比实际更大。我可不想住在这里。我对像洛杉矶或迈阿密等地的现代建筑并不抵触,但如果我住在伦敦郊区,在一家保龄球俱乐部旁边,这种建筑就太出格了。

    我和霍桑从柏蒙塞坐上出租车,沿着通往海格特的汉普斯特德巷一路上坡,然后车子突然拐弯,极速而下,远离了喧嚣世事,驶入这梦幻般的城中田园。我们沿着小山来到一个十字路口,路标指向前方的北伦敦保龄球俱乐部。我们右转,普莱斯的房子被称为苍鹭之醒,很容易认出来。房前有警车,前门拉着警用胶带,穿白色衣服的法医在花园周围缓慢地走动,还有穿着制服的警察和一群记者。菲茨罗伊街区没有人行道,也没有路灯。虽然几所房屋装有防盗警报器,但监控少得让人吃惊。总而言之,选择这里作为谋杀地点再合适不过了。

    我们下了车,霍桑让司机等着我们。我俩看起来一定很奇怪,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上去既精明又专业,而我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自己是直接从剧组赶过来的,穿着牛仔裤和一件背后绣着“战地神探”字样的棉夹克。几个记者瞥了我一眼,我担心自己会上当地报纸的头条,所以侧着身走,不让他们看到我夹克的背面,真希望我有时间换套衣服。

    与此同时,霍桑把我给忘了。他走上车道,仿佛他是这家人失散多年归来的儿子。一遇到谋杀案他就会这样,忘记一切其他的事情。我觉得我从未见过如此专注的人。他停顿片刻,检查两辆并排停放的汽车。一辆是黑色的奔驰s级双门跑车,是一辆结实的商务车。另一辆则是经典的摩根跑车,看起来更年轻、活泼。这辆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属于收藏版的汽车:鲜红色的车身,黑色发动机罩以及闪亮的金属车轮。他把手放在引擎盖上,我急忙过去与他会合。

    “这辆车刚停下没多久。”他说。

    “发动机还是热的……”

    他点了点头:“一语中的,托尼。”

    副驾驶窗打开了几英寸,他看了一眼,嗅了嗅空气,然后继续朝房子的前门和守卫警员走去。我原以为他会直接进去,但就在这时,他的注意力被门口那完美的长方形花坛吸引了。两个花坛,一边各一个,长着笔直的芦苇,就像阅兵式中的士兵一样。霍桑蹲下身子,我也同时注意到,在门的右边,一些芦苇已经被折断了,好像有人绊了一跤,踩在上面。是凶手吗?我还没来得及问他,他又站起来,向警察通报姓名,然后消失在屋里。

    我微微一笑,担心自己会被拦住,但警察似乎也在等我。我走了进去。

    苍鹭之醒建造得不像一般住宅,主要生活区没有用墙和门分开,反而像是变成了另一番天地。宽阔的入口大厅一边通向现代的厨房,另一边通向宽敞的客厅。后墙几乎全是玻璃的,可以欣赏花园美景。地上没有整片地毯,只有大小不同又昂贵的小块毯子巧妙地散落在美国橡木地板上。家具是现代风格,由设计师专门设计,墙上是抽象派的艺术作品。显然,就算房子的整体印象简单了点,内部装饰却是花了很多心思的。例如,所有的门把手和电灯开关都不是塑料的,而是拉丝钢的,具有巴黎或米兰情调。我猜这些是从商品目录中精心挑选的。房子的大部分区域是白色的,但是普莱斯最近决定增添一些色彩。大厅里的防尘布上放着油漆罐和刷子。一扇敞开的门通往衣帽间,衣帽间是引人注目的淡黄色。厨房的窗框是赤红色的。我以为律师已经结婚了,但房子给人的感觉是非常昂贵的单身公寓。

    就在我追上霍桑时,一个身材庞大、毫无魅力的女人出现了,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裤装搭配黑色翻领毛衣。她挤出了厨房。她为什么没有吸引力?不是因为衣服,也不是因为身材,虽然她的确很胖,双肩和脸颊都很圆润。我会这样想,主要是因为她的态度。她没有跟我们说话,而是一直皱着眉头。她的镜框太大,或者是眼睛太小,让她的双眼看起来刻薄且充满敌意,恶狠狠地窥视着世界。不过,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头发。那确实是她的头发,但又很像百货商店里模特头上戴的那种廉价假发,颜色乌黑,像尼龙一样光亮,仿佛不是从她自己的头上长出来的。她脖子上戴着一条金项链,项链下面是一根挂带,垂吊在丰满的胸前。看证件,她是伦敦警察厅的探长卡拉·格伦肖。她动作迅速,咄咄逼人,像一个摔跤选手进入竞技场一样。如果我是罪犯,我会害怕她。虽然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但她还是会让我感到紧张。

    “你好,霍桑。”她说道。令我惊讶的是,不看外表的话,她还是很幽默的。“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在路上了。”

    “你好,卡拉!”

    他们相互认识,似乎彼此欣赏。霍桑转向我:“这是卡拉·格伦肖探长。”他多此一举地说道。他没有介绍我是谁,卡拉似乎也不是很感兴趣。

    “他们把详细资料发过去了吗?”她直言不讳,毫不废话。她的声音沉闷且毫无感情,没有特别的口音。“初次报告和照片都发了吗?”

    “发过来了。”

    “他们真是一点也不浪费时间!普莱斯今天早上才被发现。”

    “谁发现的他?”

    “清洁工,保加利亚人,叫玛丽埃拉·彼得罗夫。如果你愿意,可以和她谈谈,但那会浪费你的时间,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为普莱斯工作了六个星期……通过位于骑士桥的一家中介来的。她跟丈夫和两个孩子住在贝斯纳尔格林。她从海格特下车,给死者买新鲜的面包和牛奶作为早餐。她走进厨房,准备好一切,然后又去了书房,就是在那里发现的他。我们已经把尸体挪走了,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看看。”

    “好啊。”

    “这边。”她拿出了塑料鞋套,递给我们,就像在饭前递餐巾纸一样随意。

    我有点失望。在我的脑海中,调查人员会是梅多斯督察,就是戴安娜·考珀谋杀案时的那位警探,后来我们还在俱乐部喝了一杯。我一直对他与霍桑的关系很感兴趣,他们曾一起工作,而且,显然对彼此没有好感。我想更多地了解霍桑,虽然梅多斯一直沉默寡言,费用很高(他按小时向我收取费用),但是我认为他能给我更多的信息。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真的要继续写有关霍桑的书,梅多斯会是一个不错的角色。福尔摩斯有雷斯垂德,波洛有贾普,莫尔斯探长经常与总警司斯特兰奇拌嘴。一位聪明的私家侦探需要一名不那么聪明的警察,这是个简单的常识,就像照片需要明暗变化一样。否则,就没有界定了。顺便说一句,我并不是说梅多斯不聪明,但他确实认为考珀夫人是被盗贼杀死的,而且在这一点上他肯定是错的。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会很乐意他出现在每个犯罪现场。但是伦敦有三万多名警察,他不可能同时负责切尔西(第一次谋杀案的现场)和汉普斯特德。当我跟随格伦肖穿过客厅时,就认定她对我没什么用了。她完全公事公办,似乎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对我一点也不感兴趣。

    我们经过客厅,下了两个台阶来到书房。书房看起来像一间会议室,铺着木地板,还有小装饰,没有书桌。四张白色皮革钢质椅放在玻璃桌周围,桌子的一侧是书架,另一侧是窗户,有一块玻璃板贯穿了整个顶棚,光线可以照进来。桌上有两罐可乐,其中一罐打开了。

    尸体已经挪走了,但是毫无疑问,这就是理查德·普莱斯死去的地方。地板上留下一摊黏稠的深红色液体,是红酒和血液的混合物。更令人惊恐的是,我可以在尸体挪走后留下的图案中,辨认出律师的头部、肩膀和一只伸出的手臂。在一片狼藉中,有一只破碎的瓶子,部分碎片仍然被标签粘在一起。

    我的目光被两个书架之间的墙吸引住了,上面有霍桑给我看过的三位数字——“182”,是匆忙中用绿色涂料写下的。颜料滴落下来,如同恐怖电影的海报。数字涂抹粗糙且不均匀,8比1和2大很多。书写用的刷子在地板上,留下了绿色的污迹。

    “死亡时间是晚上八点到八点三十分之间。他独自一人在家,但是我们了解到,七点五十五分的时候,他有一位访客。邻居亨利·费尔柴尔德遛狗时,看到有人从汉普斯特德公园走过来。你肯定想和他谈谈,他住在这条街的另一头,一幢粉红色的建筑……玫瑰小屋。这附近的房子没有门牌号,他们也太有雅兴了。”她短促地一笑,“都是些花哨的名字……就像‘苍鹭之醒’,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总之,费尔柴尔德先生已经退休了,他是一个有魅力的人,你肯定会喜欢跟他交谈。”

    “普莱斯自己一个人住吗?”

    “昨晚他是一个人。虽然他结婚了,但他丈夫没在。他们在克拉克顿还有一处住所。他丈夫大约一个小时前回来的,发现我们在这儿,他有点震惊。他现在在楼上。”这就解释了那辆红色摩根跑车的引擎还未冷却的原因。“他看起来不太好,”她继续说道,“我只和他谈了几分钟,他没说什么,哭得死去活来,所以我找人给他泡了杯茶。”她停顿了一下,抽了抽鼻子,“他要的是洋甘菊。”

    我听她说完,心里感到一丝不安。我还记得,霍桑有一点很不讨喜:他厌恶同性恋,而且不觉得自己的观点有什么问题。这是我们在第一个案件中,一起去询问犯罪嫌疑人时我发现的。听卡拉的语气,她可能也是这样。但话又说回来,也许她只是不喜欢有钱人。

    “他丈夫叫斯蒂芬·斯宾塞,”她继续说,“关于他的情况,我现在还说不上来,我还没和他好好谈过。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最后一个和普莱斯说话的人。”

    “他打过电话?”

    “昨晚八点,”霍桑思考这些信息时,卡拉看着他。“没错。打电话时凶手一定是在屋外,也许靠近房子。差不多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的邻居费尔柴尔德先生看到有人进来,然而他无法提供任何细节描述,天太黑了,他又离得太远。普莱斯挂了电话,让对方进来,看起来是他认识的人,他还拿了饮料。”

    我看了看玻璃桌上的两罐可乐。

    霍桑说:“他们一点酒也没喝。”

    “酒瓶都没打开。你看到报告了吗?价格两千英镑!”格伦肖摇了摇头,“这就是这个国家的问题所在。在北方有食品银行[2],在汉普斯特德这里,有人会毫不犹豫地花一大笔钱去买一瓶酒,真不合情理。”

    “理查德·普莱斯不喝酒。”

    “据斯宾塞说,这是普莱斯的一位客户送来的礼物,客户名叫阿德里安·洛克伍德。”

    “阿基拉·安诺的丈夫。”我说。我从广播中听过,所以记得这个名字。

    “是她的前夫。普莱斯是洛克伍德的离婚律师,显然阿基拉·安诺对结果不太满意。”

    她曾威胁要用一瓶酒打他,这似乎是一个非同寻常的巧合。然而,如果在公共场合,在一家熙熙攘攘的餐厅里,她这样宣布过,那她一定是疯了才会用这种方法干掉他。

    同时,霍桑把注意力转向墙上的绿色数字。“你怎么看?”他问道。

    “182?我一点想法也没有。”格伦肖探长抽了抽鼻子,“霍桑,你应该感到高兴,这就是你被叫来的原因。显然我们遇到了有点狡猾的混蛋,他觉得自己可以尽情欢笑了。”她将自己巨大的双臂交叉在胸前,“在我看来,有两种可能。第一,这是普莱斯自己画的,试图留下某种信息,但这一定是在他的头被砸之前。第二,也是可能性更大的情况,这是凶手画的。但是,老实说,这没有任何意义。什么样的杀手会留下一条明显的线索呢?他还不如签个姓名缩写呢。”她停了一下,“我很想知道这是否与红酒有关。”

    “一瓶一九八二年的拉菲古堡红葡萄酒。”我说。

    “除了九,其他数字都是一样的。”格伦肖瞥了我一眼,好像第一次注意到我。她的小眼睛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让我有些不安,然后目光闪烁地挪开。“霍桑,这个问题就交给你来解决吧。”她接着说,“我个人不喜欢谋杀案里掺杂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这些就留给你这位战地神探先生吧。”

    她注意到了我夹克的背面,尽管我已经尽力不让她看到。不知道霍桑有没有和她说过我的事情。

    “有指纹吗?”霍桑问道。

    她摇了摇头:“什么都没有,所有东西都被擦过了,包括未开封的可乐罐。普莱斯是唯一留下些许指纹的人。我们在易拉罐上发现了他的dna,而且他的嘴唇上有液体残留。”

    “你有什么想法?”

    “你真的认为我会和你分享这些吗?”卡拉·格伦肖探长直视霍桑的眼睛,但语气丝毫没有恶意。“我想让你去挣你的日结费,”她接着说,“如果警察厅需要你,他们也会让自己的钱花得值当。顺便说一句,我可不觉得他们需要你。”

    她站在那儿,手指敲打着手臂的一侧。随后她似乎心软了。

    “我看安诺小姐会成为首选嫌疑人。我们还没找到她,她的手机关机了,但找到后我会告诉你的。我要去和普莱斯的丈夫谈谈,你可以和我一起去。然后你应该和邻居谈谈。如果需要我,你有我的手机号,但这是交易,霍桑。”她用一根粗短的手指指向他,“我也想知道你所掌握的信息,懂了吗?如果有任何进展,请随时通知我,我想成为实施逮捕的那个人。如果我发现你一直在暗中使坏,我会扯掉你的睾丸,然后用它玩康克[3]。明白了吗?”

    “卡拉,你不用担心。”霍桑说道,脸上带着天真、近乎天使般的微笑,“我只是来帮忙的。”

    我可不信。毋庸置疑,霍桑是个独来独往的人。我确定格伦肖探长只会在读报纸时才会知道有人已经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