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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长得很社会。 顾天启可不知道刘修在腹诽什么,贴心的转头问道:“准备好了?不后悔?纹身很痛的哦。” 也有些年轻人羡慕港片里叱咤风云的老大,跟风似的要来纹身,结果他刚下手或者刚弄了一半就哭着喊着要跑。画到一半不让弄完,不知道这样会逼死强迫症嘛? 刘修的眼睛因为紧张而不自在地追随着顾天启的一举一动。老实说,顾天启的样子和他想象中的纹身师不太一样,他以为纹身师该是个时髦甚至留着中长发的酷男人,谁知道会是个大叔呢?白t,人字拖,大短裤,看起来简直是宅男一个。不过顾天启身上的纹身真的很酷就是了,露出的两条手臂上攀岩着一只神兽,张牙舞爪的,像是条青龙。 刘修听着电动纹身机像电钻一样的声音,身上立马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简直无法想象有人用电钻在自己身上钻出来一个图案,但为了向林兰证明自己爱她的心,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刘修沉声道:“嗯,我不会后悔的。” 林兰也软着嗓音,甜甜的说:“我也不会后悔的。” 这倒是有些出乎意料了,顾天启看着他们青春洋溢的脸,突然起了小小的赌一把的念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笑声:“我看这样吧,反正纹名字也不算什么大事,更何况我也算是被逼无奈做的这桩生意。我就暂时不收钱了,不过若是你们以后来洗纹身,那么就要付十倍的价钱。并且你们洗纹身一定要到我店里来。” 顾天启表面上看起来一派大义凛然,其实心里不停暗笑,这是发家致富啊发家致富,果然是套路得人心。坦白来说他觉得这一笔生意不亏就是了,哪怕这些人不回来他这里洗了也没事,就存粹当个祝福。 在给刘修纹字的时候,顾天启发誓这是他头一回见过这么怕疼的人,而且还是个男人。眼皮子疼的一抖一抖的,也不敢睁开眼睛瞧,这感觉和幼儿园体检时候抽血的转过头去的小朋友都差不多。只不过他旁边还有他的女友,不然恐怕疼的都能叫出来。 其实这眉眼多看几次,顾天启也就认出来了,这是自己不久之前送去医院那个少年。没想到这家伙这么怕疼居然还敢为了女友忍痛纹身,看他这样子顾天启几乎要以为他不是在给人纹身而是在刮骨疗毒了。 年轻人身上似乎就是有这样的朝气,横冲直撞的青春即使满是伤痕也是最好的经历。 “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顾天启一边不停下手上的动作一边说话缓解他的紧张感。 刘修睁眼看他,眼角还挂着晶莹的泪珠,顾天启偷偷趁着小姑娘转头的功夫不动声色的用食指抹去他的泪珠,小声说:“男生不可以哭。” 刘修被他说的脸一红,想要辩解自己这是由于疼痛而产生的生理泪水,不过碍着旁边眼巴巴看着鼓励着他的女朋友只能瞪了顾天启一眼。 顾天启忍俊不禁,差点手一抖给描坏了。 “林兰”两个字也花不了多少时间,顾天启让刘修起来之后。 一边给林兰纹身一边说着一些注意事项:“我包的保鲜膜四个小时以后取下来就行了,用水把纹身的地方清洗干净,擦干净以后上一层纹身修复膏就行了。” 之所以说认真的男人帅气不是没有理由的,顾天启低头认真的给林兰纹着身,也不管小姑娘因为不习惯衣衫半露而红着脸瞧着他。 顾天启之所以说没有小姑娘能诱惑的了他是因为他从高中就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生。自我厌恶,加上别人的眼光其实让他早些年变得很疯狂,很极端。 其实刘修这样子的长相倒是很合他胃口,不过要是大个十岁他还可以勉强考虑一下,如果刘修单身的话。 顾天启认真的拿着电动纹身机给林兰纹着“刘修”两个字,细心的给纹身上色。 刘修抓着林兰的手,最初的疼痛过去之后,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仿佛他们彼此交出了心上的那块位置就是一辈子那么久的承诺。 看他这样子顾天启就忍不住打趣他:“又不是生孩子,别这么紧张,只是个纹身而已。” 刘修:“可是大叔你不觉得这是一辈子的事情吗?我和林兰是准备在一起一辈子的。” 这段话在他和刘修在一起多年以后都像个梦魇一样缠着他,说到底还是太爱了才会害怕和患得患失。只是那时候的顾天启怎么知道会有后来这一切。 等到两个人都纹完了手牵着手腻乎着,顾天启喝了口热茶,舒服的躺在沙发上看着他们郎情妾意:“别忘了我说的话啊,十倍的洗纹身费用……” 刘修诚挚道谢:“谢谢大叔,我和林兰会在一起一辈子的。” 怎么感觉他是个嫁女儿的岳父似的,顾天启连忙喝了口水掩饰尴尬。 “对了,别叫我大叔,我是顾天启,你么……叫我启哥就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己没有纹身过,大多数信息来自百度,这只是个背景设定。 还有林兰很快就和刘修分手了,不要着急。 第3章 第三章 张想 第三章 张想 顾天启关了店门之后,去了之前跟朋友约好的那家钙吧——Sun。 他的朋友张想就是在这家钙吧认识的,那时候顾天启一心借酒消愁,也没注意这周围的环境,就直接走进了这家钙吧里点了酒就闷头喝。 张想是第一个上来搭讪的,毕竟受多攻少呐,顾天启这体格一看就不像是下面的,所以他才腆着脸上来给顾天启点了杯最烈的酒。 两个人相谈甚欢,但是可惜彼此不来电,最后喝着喝着就成了朋友。 顾天启到的时候,张想已经给他点好了杯苏格兰威士忌,而他本人正晃着酒杯左右打量着酒吧里来来往往的人,寻找合适的目标。他留着及肩的栗色卷发,穿着v字领t恤,下身是条黑色五分裤,眉角含情,尽显风骚。 顾天启大大咧咧的坐下,喝了口威士忌:“别看了,张想,你的样子实在太饥渴了。有也给吓走了。” 张想长得很漂亮,准确的说是比不少女人还漂亮,他的轮廓比一般的男生要柔和不少,也算圈里的名媛了。他听了这话翻了个白眼:“单身狗就不要互相伤害了行吗?你今天怎么来喝酒了?距离上次你来都是一个月了。我还以为你有伴了呢。” 顾天启不理会他的嘲讽,吃着熟人调酒师送的小点心:“今天我遇见一对未成年小情侣威胁我给他们纹身了。让我给他们把名字互相纹在心上。” 张想耸耸肩:“哎……年轻人真是善良,赶着上门救济你这个穷鬼。” 顾天启继续吃点心:“我没收钱……大概是因为那男孩子和我挺有缘分的。” 张想低头用手机查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