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赚大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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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云自己背着背篓来到保和堂,看见了上次招呼她的伙计,直接走了过去。 “小娘子,抓药还是看病?” 宋晓云朝他一笑,那伙计也认出了宋晓云,做他们这行,啥不行就认人行。 “小娘子今日来有何事。” 宋晓云把背篓里的忍冬和菊花拿出来放在柜台上:“小哥你帮我看看这成色可还行。” 那伙计一看便转身招呼了另一个年纪大一些的人过来,那人一看,说了句“尚可。” 伙计便心里有数了:“忍冬一斤八十文你知道的,菊花没有那么贵,一斤三十文。我帮你称一称。” 忍冬五斤,菊花六斤,一共卖了五百八十文。伙计写了个条子,又让刚刚那人盖了个章,让她到账房去拿钱。 不过宋晓云不着急走,从背篓里拿出山茱萸:“小哥你看,这山茱萸你们药铺收吗?” “收。” 从一旁传来一个声音,伙计见了立即恭敬地弯腰,是保和堂的掌柜,掌柜从伙计手里拿过山茱萸,仔细看看,品质很好,果子饱满,色泽鲜艳,尝了一个很是甘甜,做蜜饯都使得。 “这山茱萸,你们还有多吗?” “掌柜的,我这次来主要是想问问你们收处理之后的还是这样生的。”也不回答到底还有多少。 掌柜点点头:“我姓朱,你随我来。” 宋晓云就跟掌柜的来到了后堂,又伙计上了茶。 宋晓云捧着茶杯轻轻抿了一口,一般般的茶叶,随即放下杯子了,看向掌柜。 掌柜的看着她的动作,微微一顿,难道是个懂茶的?也不废话,直接就步入主题:“你家真的不是药农吗?” “现在不是,以后或许会种些药材。” 掌柜看了他一眼,他不小看这个小娘子,上次他见到她就觉得这不是一般农户能养出来的,他走南闯北,见过许多人,像她这般年纪的小娘子,哪个敢这般跟他说话,小小年纪就敢出来做生意,刚刚问她问题她还会巧妙避开。 一个药铺的掌柜可不仅仅是会医术,还得会经营。 “山茱萸难得,我们药铺确实缺,一斤一百六十文,我给你每斤比外面药铺收的多三文,你只卖给我们药铺可好。” 宋晓云摇摇头,掌柜的皱眉,开价低了? “掌柜的,不瞒你说,这山茱萸我是打算自己种的,您也不用开价比外边的高,只需承诺我家的山茱萸你们药铺都收即可,当然了,是合格的山茱萸。我们可以长期合作。” 掌柜的点点头,保和堂也有合作的药农,但这山茱萸向来只能采野生的,一直有些供应不足。 “现在你们家还能提供多少斤。” 掌柜的也不问她怎么种,万一是人家家传的机密呢。 “大概几十斤吧。”想了一下山上的山茱萸,她还是报少了一些,万一不够岂不是很打脸。 “那你的山茱萸什么时候能种出来?” “明年山茱萸采摘季节到了定会提供给保和堂的。” 山茱萸采摘季节也就一两个月的时间,而自然生长的山茱萸,十年才有可能结果,一斤一百六十文算不上贵。 她也不回答什么时候种出来,若是种种子那得种十年,若是嫁接的话就这一两年就可以结果了。反正山上还有很多,能保证这两年的供应,这事也急不来。 掌柜也点点头,几十斤的山茱萸,差不多够他们绵州内的保和堂用上大半年了,只是不能提供给州府以外的分店了。 若是这小娘子能种出来,对他们绵江的保和堂也是大功一件,京城那边的山茱萸,可不止这个价。 这事就这么愉快地定下了,掌柜拟了合同,一式两份,他害怕宋晓云不识字,结果宋晓云接过一看爽快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书法也是练过那么两年的。 掌柜就更欣赏她了:“以后你家有药材还可以送过来,我看你送来的忍冬品质很好,说明你们那里的大山很适合药材生长。” 宋晓云点点头,她也发现了:“山茱萸还要去核晾晒,大概十天后我送来保和堂。” 掌柜见她懂得怎么处理也不多话,付了五千文的定金,五千文还是很重的,宋晓云直接放背篓里拿叶子盖住,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回去之后忍冬花也可以找时间种植起来了,半个月就赚了五百多文,她娘怕是想都不敢想,一个青壮年出去干一天活,最多也就二十五文左右。 本想去找宋晓年买东西然后一起回家,今日挣了大钱可以多买几斤肉。 但是系统不愿意:“宿主,你好不容易挣钱了,快去买书。” “才五千文呢,可能买不了书的。” “你别骗我,你不去问问怎么知道。六万一千。” 好吧好吧,这还欠着债呢。只能认命地去找书铺。 做任务的事其实她也不是很着急,这里的时间和她所在时空的时间是不一样的,那边的时间对她来说是静止的,所以不论她在这里多少年,只要不离开,那边的时间就相对静止,这也是她从系统那里套出来的。 目前最主要的还是给她爹把腿治好,可惜系统不肯赊药给她了,而且,一个腿断掉的人突然好起来也挺奇怪的。 再说,她除了收集的任务,还有个培养宋家兄弟的支线任务呢,那两孩子都还小,能干啥,一口也吃不成胖子,她估计得在这待个二三十年,所以得慢慢规划。 “哎统子,我倒是忘记问你了,支线任务的奖励是什么?” “很丰厚,你会喜欢的。” “你不告诉我我很没有动力。” “随便你,反正又不是我哥我弟,你说是吧。” “算你狠。” 绵江县的书铺就两家,读书人清贵,随便一问都知道书铺在哪。 抬头看了一眼,明德书铺,应该是取自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吧,这书铺还真敢取名字,她记得有个皇帝的年号就是明德。 书铺伙计看到宋晓云,直接挥手赶她出去:“走走走,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 书铺并不是不接待女客,只是她穿着粗布麻衣,背着个背篓,头发就随便往后一扎,看起来实在不像能买得起书的样子。 宋晓云转身就想走,终于遇到这种狗眼看人低的伙计了,主要是她在药铺和米铺布庄也没有受到区别对待,她还以为这地方的人素质都挺高,看来只是她没遇上罢了。 “统子,你看,不是我不给你买,是人家看不上咱们不想卖啊。” “晓云。”身后有人叫住她。 回头一看,是个身穿半新不旧青色长袍,头上束着同款青色发带的少年,容貌倒是俊秀,一副书生的打扮,但印象中好像不认识这个人吧。 “晓云,怎么不认得我?”那少年朝她温和地笑。 脑中灵光乍现,这不就是宋家的天之骄子宋晓谦嘛,虽然人不在但是能被宋家人一天提个八百遍的大堂哥。麦花雪白的穿成农女后,靠种地带领全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