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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往生堂大酬宾啦!

    比起岩神,璃月人更常称摩拉克斯为帝君,因为早在尘世七执政创立之前,帝君就已庇护璃月千年有余,直到踏上天空岛又归来,与六位同僚各安一隅。

    彼时谁都没有想到,最后和这位帝君一同坚守提瓦特大陆千年的,竟然是那个一觉睡百年的屑风神。

    摩拉克斯与巴巴托斯相处时,偶尔会有些困惑,也曾反思过是否自己是否太过死板,无法理解巴巴托斯奇怪且诡异的行径。

    好在这位风神来和他闹腾一次,就又要晃悠回蒙德睡上几百年。

    摩拉克斯对此虽颇有微词,倒也谈不上讨厌。作为一个诗人,巴巴托斯确实聒噪了些,但心思却出奇的细,具体表现为,他总是能将自己的闹腾控制在摩拉克斯即将忍不住,准备把温迪轰回蒙德前一线,见好就收,叫这位璃月的帝君无可奈何。

    这样拉锯千年的后果便是,岩神对风神的忍耐力高了不少,就像拉扯一条皮筋,只要不拉断,反反复复,皮筋总是会变松变长,摩拉克斯总觉得巴巴托斯加快了自己的心理老年化进程。

    而此刻,这位令人头疼的风神带着一只火神,携手闯进了往生堂的地界,远在和裕茶馆中喝茶听书赏鸟的钟离心里突然紧了一下,连玉京台烧起来他都没这么紧张,这两个神灵全都进入了璃月,还不知道要发生点什么呢?

    但付账的达达利亚没来,钟离反倒是不好离开,只能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茶水,时刻注意着往生堂里的动静。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你不是不来璃月吗?”

    法玛斯拉着温迪的手,坐在了鲜少有人光顾的往生堂门口的石凳旁,身边走过一队抓捕刺客的千岩军,却好像是没有看见两人一般,搜查完了往生堂的前门,就快速的离开了。

    “再不来,你就要把璃月掀翻了。”

    温迪抱着法玛斯的胳膊,青绿辫子扫在红衣少年的肩膀上,一双澄澈的翠色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法玛斯白色的衬衫外罩的红色披风,清脆的风铃声响叮铃当啷。

    法玛斯坏笑着低下头,看着比自己矮上不少的温迪,圆圆的小脸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

    说干就干,他直接低下头,装作恶狠狠的咬在了少年的包子脸上。

    出奇的,这次温迪难得没有反抗,甚至还贴近了法玛斯的的脖子,贪婪的吸着红衣少年身上的薄荷味。

    而此刻,坐在和裕茶馆的钟离啪的一下放下自己的茶杯,尴尬的收回观察两神的目光,又气不过的端起茶杯,想喝口茶水压压惊。

    这才发现茶杯被自己摔出了裂痕。

    好了,达达利亚还得除了茶钱,还得付茶杯钱了。

    几分钟后,想起正事的温迪努力从法玛斯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意气风发的推开了往生堂的大门。

    入眼就是往生堂的大厅,柜台后的帝君龙首雕塑下坐着一位咬着笔杆子,眨巴着水汪汪的梅花瞳,苦思冥想新的揽客标语的少女。

    由于天气炎热,少女只穿了一条短裤,左脚的脚踝搭在右腿的膝盖上,涂上黑色指甲油的小脚一甩一甩的,显得很是随意。

    见来了人,少女一蹦三尺高。

    “客人有什么需求?替别人操办还是给自己做准备?唔……我看客人短时间内可能用不到,但是没关系!我们可以给你一个全套服务体验!如果客人觉得不错还可以推荐给亲朋好友哦。”

    温迪并不认识往生堂的现任堂主胡桃,只觉得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古灵精怪的,惊讶的盯着从正门走进来的两人,少女背在身后的手指交叉,脚趾蜷曲着,似乎还有点紧张。

    “钟离在吗?我是来找他叙旧的。”

    温迪双手环抱,得意的看着胡桃,他对胡桃这样热情的服务态度相当满意,可惜这位小姑娘开的不是酒馆。

    自己刚刚可是阻止了法玛斯祸害璃月,钟离老爷子还不出来感谢他!

    “哦哦!你们是钟离先生的朋友?他今早才去茶馆喝茶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不如小坐片刻,我再和你具体介绍一下我们的服务……”

    胡桃的短裤似乎是有些小了,将大腿勒出了形状,显得有种弹弹的肉感。

    负责的胡堂主一早上都待在往生堂里“工作”,还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只是看见了两位少年走进往生堂。

    明明和生死隔得这么远,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温迪眼神一晃,瞧见桌上的宣纸,好奇道:“你这是在做什么?艺术创作?”

    胡桃还在愣愣的思考,听见了温迪的话,苦恼道:“哎呀,作为一堂之主,业务零落总是让人挫败,我在考虑怎么才能揽客呢。”

    “你是堂主?”

    温迪诧异的盯着面前的小姑娘,他还以为胡桃只是一个负责接待客人的司仪呢。

    “哼哼…在下!往生堂第七十七代堂主,胡桃!”

    少女的头上带着装饰血色梅花的六角帽,光着脚跑到温迪面前,隆重的介绍了自己身份。

    “诶嘿,我叫温迪,这是法玛斯。”

    拉过身边的红衣少年,温迪笑着自我介绍,向来只有哭声的往生堂中此刻却奇怪的出现了温暖的笑容。

    温迪自然不会对生死讳莫如深,反而颇有兴趣的坐在了胡桃原本思考揽客标语的位置上。

    “我呢,是蒙德最受欢迎的吟游诗人,不如我来替你想几个标语,报酬嘛……一坛美酒就好啦!”

    “嗷呜!最受欢迎的诗人吗?!”

    听到温迪的话,胡桃的眼中亮起小星星,急忙跑到拿起毛笔的温迪身边。

    胡桃最出名的并非她的堂主身份,而是她的另一大成就:诗歌创作。

    她自称“小巷派暗黑诗人”,每当上街闲逛,打油诗便脱口而出,拦都拦不住。《丘丘谣》是胡桃最为出名的作品,不只得港口居民喜爱,远至轻策庄都有孩子传唱。

    而现在有一位蒙德的诗人要和自己一起思考揽客标语,胡桃的好胜心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了。

    两个性格相同的家伙凑到了一块,讨论着诗词歌赋,法玛斯则是抬头,看着挂在往生堂大厅,布满灰尘的摩拉克斯龙首雕塑,差点笑出了声。欲说还的原神我是史莱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