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伏击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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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的冷风卷着枯叶,地面龟裂而坚硬,这鬼天气其实躺在火炉边儿上,喝点清茶,听上一阵小曲儿,是在惬意不过的事情了。 但大家伙为了生存,不得不踏上征途。 风吹得耳朵发红,连带脑子也跟着针扎一样,让人非常痛苦。 景芝镇约莫两三里之外的一处柳树林子里,野狗正在肆意的啃食着被随意丢弃的尸体,俨然是因为一座小镇没有漏泽园,这里成为丢弃尸体的地方。 这些尸体很多都是刀剑伤,死去的也多是无辜的百姓,昭示着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 因为很多人的头颅,就挂在景芝镇这座小城上,面目狰狞的随着风摇晃。m. 将士们穿着库存的吉利服,这次吉利服已经不是绿色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枯叶黄,将士们趴在水沟里,与荒草融为一体。 兴许是最近娇贵了一些,即便是穿了厚重的棉衣,但是长时间不运动,楚行也觉得浑身不自在。 队伍已经在这里等待了一上午了,他扭头看了一眼,头发凌乱,跟一个老乞丐一般,蜷缩在杂草里的赛八仙,怀里好抱着被他薅秃了一半的鹅毛大扇,“我说老军师,你不在山寨里安享太平,你跟着老子折腾什么?” 病情刚刚稍有转色的赛八仙,知道此次出山,搞不好又得大病一场。 但是他坚持要跟楚行来这一趟,不能让外人看笑话,身为大王的首席军师,一点兵事都不懂,在聚义堂连发言的权利都没有。 老军师喘息着说道:“大王……老东西跟在您身边儿,您起码不烦闷,有人跟您说说话不是。” 楚行还想训斥两句,但是看赛八仙一脸坚持的摸样,便将自己后背上的大氅解下,给赛八仙盖上。 顺手又扔给他两块肉干,给他补充热量。 心想老子来发财,还得照顾你,真他娘的晦气。 负责侦查的斥候放回一条猎犬,这是东镇庙最新的训练成果,传递信息的专用军犬,这乱世野狗多,不引人注意,而且猎犬奔跑速度极快。 楚行拍了拍猎犬的脑袋,吩咐人扔给他一块肉食,自己则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全军注意隐藏,有几十车物资,正在缓慢朝着景芝镇走来。 楚行赶忙令人提起警惕,自己拿出千里眼,向官道眺望。 押运粮草的粮车出现了,前头的高头大马上坐着一个千户,在他后面大概有三四百兵士,还有数百青壮,运粮车的速度很慢,这千户一看就是个老手,派出不少斥候,打探着军情。 懂得些大明军队情况的潘兴脸色微变,跑到楚行跟前,“大王,情况不妙,这位千户曾经是袁可立帐下的千户官,他手下是正儿八经的强兵。” 楚行默默的注视着这支队伍,一咬牙说道:“他强由他强,今个是本王发财的日子,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躲躲!” 说着楚行一挥手,命人将事先准备的土炸弹,扔了出去。 只听轰轰几声炸响,密集的朝廷官兵以及运粮车便被炸得四分五裂,猝不及防的朝廷官兵死伤一片。 就连那个千户官也当场被炸成了一堆碎肉。 实在是楚行给他们准备的土炸弹实在是太多了,足足数百枚,大家点燃引线,跟不要钱的直接丢了出去。 藏匿在两边儿丛林之中的将士,将易燃的吉利服褪下,提着大刀长矛,如同潮水一般的涌向了朝廷官兵,瞬间便战做一团。 只是当战斗发生时,这支千户兵马,果然如潘兴所预料的一般,即便是千户战死,依然迅速做成反应,他们用粮车围成圈,组建防御阵型。 但平山墩的青壮也不是白给的,平素里好吃好喝,又经过了一番训练,就在他们组建防御阵型的功夫,便有上百人,被砍死被刺死。 这是楚行第一次模仿陈二牛等人的战术,那就是不给敌人反应时间,以快打慢,以乱打乱,山贼与官兵相比,缺乏的是军阵、兵法韬略,但是若是把朝廷兵马拉倒他们不擅长的领域,这仗反而好打一些。 官兵也知道,丢失粮草,乃是重罪。 双方爆发了极其激烈的战斗,几名弓箭手,躲在车阵里,不断放着冷箭,不断射杀着东镇庙青壮的性命。 按照东镇庙约定俗成的习惯,那就是大王身为一山之主,最多可是在战场临阵指挥,是绝对不允许临阵接敌的。 平素里,楚行也非常尊重大家的态度。 结果东镇庙的几员武将一出门,楚大王就放飞了自我。 再加上跟着潘兴学了一段时间军中功夫,便膨胀起来,战事一开始,这位大王便戴上兜鍪,拎着把雁翎刀杀了过去。 楚行上了战场,作为亲兵,潘兴自然也不敢看着,提着倭刀跟在楚行身边儿,一股脑的冲上去。 赛八仙不知道在哪里摸到一块石头,也想上,却被一个楚行的亲兵死死的按住。 事实证明,一旦让官兵摆不成阵势,在野外交锋,即便是官兵在强悍,那也是肉身,也会被乱刃砍死。 当官兵车阵组织成的那一刻,就有人用土炸弹扔到牛车下面,轰的一声响,惊得畜生到处乱跑,将车阵搅得四分五裂。 这一点,斗争经验缺乏的红娘子,是万万比不过楚行的。 楚行刚一进入战场,就遇到了一个大明的百户官,这百户官看出楚行戴着兜鍪,知道楚行是条大鱼,拎着长枪便朝着楚行杀了过来。 对于气势汹汹的其余山贼视若无睹,只用一双猎鹰一般的眼睛,阴沉的看着楚行。 只是楚行却不肯跟他讲什么章法,一手提刀,另外一只手猛然送出一柄飞刀,正中此人心口,这人满脸的惊诧之色,尚未反应过来,另外一只手的雁翎刀,已经砍在了他的脑袋上。 战场之上,刀光剑影,别管你是三军统帅,还是普通小兵,都保不齐那一秒可能身死当场,身为亲兵的潘兴,手里提着刀,小心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任何妄图靠近楚行的人,都被他一刀劈死。 别看楚行刚才大发神威,砍死了一个百户。 但是潘兴的战绩比他一点都不差,因为死了百户的兵,都跟发了疯一样,朝着楚行杀了过来,潘兴手中的刀,就跟砧板上的菜刀一般,连绵不绝的递出,一会儿的功夫,就斩杀了十几人。 将自己硬生生的杀成了一个一米九多的血人。 楚行发现,这他娘的还是个大明版的诺克萨斯,更兴奋了,手在腰间一探,竟然摸出了一大把飞刀,手里的飞刀跟不要钱一样,嗖嗖的往外射。 那些试图包围二人的士兵,还没被潘兴砍死,便被楚行不断射杀了。 潘兴不满的说道:“大王,您那飞刀打造不容易,别浪费行不?我这晃着大刀,光给您补刀了。” 楚行手里依然射着飞刀,嘴里说道:“别那么多废话!老子刚享受了几分钟射手的快感!” 楚行一边儿杀人,一边儿还琢磨着,千百年后,马家会不会将自己制作成射手。 不行,若是有朝一日,自己登基做了皇帝,一定要传旨所有的马家人,自己若是做射手,出皮肤不允许贵于三块钱。 得让自己的子民,享受大王的福利! 而且皮肤必须是银盔银甲,帅过赵云!渤海郡公的明末大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