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我与盘古五五开
书迷正在阅读:我,无双皇子,镇守北凉十三年、觉醒鉴定术,发现女儿来自未来、绝世虫仙、玄幻我是天命大反派、八零团宠:炮灰真千金离婚做首富、玄幻:我饕餮气运,吞噬就变强!、玄幻:我,咸鱼就变强、第一剑皇、惊鸿、万古战神
霍格沃兹,哈利波特,这是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这个轮回世界的评价时而低下,时而极高。 所谓最强大的黑魔咒,三大不可饶恕咒,不要说歼星舰这种星际武器,跟人类工业社会的战争杀戮武器飞机坦克一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可是要说这个轮回世界的评分低下,它时不时能给你整点意想不到的花活,令凡人垂涎的魔法石具有惊人功能的神奇物质。 它可以把任何金属变成纯金,还能制造出长生不老药,使喝了这种药的人永远不死。 传说中死神送给三兄弟的礼物,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并称为死亡三大圣器。 如果这些还不能满足低星的轮回者,那么还有一個惊喜等待着外来者,时间转换器,妥妥七星魔神以上才能拥有的禁忌武器,出现在这个号称爱与和平,正义与邪恶,勇者与魔王的普通轮回世界当中。 如在深挖下去,你会惊喜的发现,霍格沃兹的四大创始人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四位强大到可以屠龙的巫师,为什么要在深山老林建立学院庇护巫师。 为什么所有魔法学校的确切位置永远无法被发现。 为什么霍格沃兹,在兼具学校的基础上,更是一座战争堡垒。 究竟是谁,在追杀一群可以掌握时间力量的巫师 为何一群巫师苟延残喘在角落之中,血脉不超过十万人,最大的聚集地就是一个村落,并且还过着圣诞节。 洛风抬头仰望天空,凭着练气士的身份,看见了一重重紧密的罗网,一条条的因果线交织错落,那残缺不全的辉煌魔网悬挂在世界的尽头,同埋在大地之下的龙脉交相辉映,述说着魔法世界最后一点的余晖。 一群群的巫师号称学习魔法,可实际上魔力的根源,来自体内的血脉力量,无疑是最大的讽刺。 这是一群读作魔法师,写作巫师,实际上根源是一群术士的家伙。 一只默默然就可以用痛苦、愤怒或其他激烈的情绪都有可能释放默默然对周围产生巨大的破坏。 说到底,是在挖掘自己的血脉,学校最主要的人物是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避免他们暴走,然后再次基础上教会他们根植在血脉中的力量。 看似是轻轻松松念几句咒语撬动了大自然的规则,实际上是暗示自己,利用魔文,撬动精神力量,激活血脉呼应残缺不全的魔网,最终释放出超自然的力量。 因为残缺不全,所以能量级别低下,因为曾经的上限高,所以连复活,时间这种高级力量都存在,并且以精密的角度出现,可以被普通学生掌握。 “啧,这个可真是一个有趣的新手世界。” “一次次的轮回任务,试探的可不是如今的人,而是最古老的布局。” “不过,这一切都跟我无关,毕竟我只是一个萌新轮回者。” 洛风收回了目光,至于以萌新练气士窥探近乎世界法则的因果的代价,直接被屏蔽掉了。 开什么玩笑,这片多元宇宙都是老子开辟的,没找你要房租就不错了,还反噬,反噬个球! 洛风静下心来,思索混入巫师界,这个轮回世界的魔法领域是极其排外的地方。 没有对应的血脉,连巫师界的对角界都进不去。 至于猫头鹰?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还有孩子在十一岁时没有通过猫头鹰收到由霍格沃兹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吧。 难道你不是巫师?或者说你只是一个卑微,低贱,毫无作用的麻瓜。 以上的三种形容词,代表了主流巫师对于麻瓜的态度。 至于麻瓜巫师,尽管麻瓜们没有魔法能力,但是一些麻瓜家庭中会诞生拥有魔法能力的后代,被蔑视称之为麻瓜巫师。 嗯,可以暂时忽略他们的存在,虽然纯血高贵,虽然纯血无敌,虽然纯血至上! 但是那群麻瓜巫师真的会魔咒啊!人家手上真的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魔杖啊! 跟那群愚蠢的麻瓜不同,就算手中有枪炮,一个驱除麻瓜就能解决,或者更邪恶一点,控制他们的灵魂,操作他们的议会,选举自己的大总统。 真要逼急了,不用黑魔咒,麻瓜巫师一人给你一个人粉身碎骨,连渣渣都不剩。 论数量,呵呵,高贵的马尔福家族,可是一脉单传,其他贵族可想而知。 除了某一个奇葩的韦斯莱家族,明明是最古老的纯血,可是特么下崽子跟猪一样。 让无数纯血家族义愤填膺,暗中下了不知道多少遍诅咒,可还是无济于事。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进入巫师界,要有血脉,不然伱连魔法的丝袜边都摸不到。 “时间,地点,人物,这些都很重要。” 洛风思考了一会儿,决定先去搞一点钱。 带上了自己黑色的帽子,拿起一根手杖,朝外面走去。 虽然这一届的主神抠门到一点超凡力量都不给,但是基础一套衣服的节操还是有的。 不然诸天万界全是裸奔的轮回者,一代boss大魔王主神的脸面都要丢尽了。 符合十九世纪英国绅士的打扮,拿着一根手杖行走在街头,仿佛一个爵士,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然后在一个体型颇为丰满的夫人手中,白嫖到了一张报纸,以及一个贵族勋章。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看着上面的日期。 1990年。 这是一个不错日子,红色的巨人尚未轰然倒塌,世界的格局依旧僵持着,似乎还会冷战个数十年。 直到1991年,哈利·波特才会在霍格沃茨开始了他的学生生涯。 拿着报纸,洛风从繁华的街头走到了黑暗的角落,仿佛换了一个世界,执行了其他的轮回任务,贫民窟在任何城市都存在。 中途收集了一点东西,同时也引来了几只看上肥羊的恶狼。 然而,猎人与猎物的身份,时刻在转化之中。 “食我,石灰粉!” 洛风大喝一声,一团乱七八糟的石头沙子粉末污泥,砸在了几头恶狼眼睛上面。 然后提起铁棍般粗壮的黑手杖,一个个敲打过去,直至他们完全动弹不得,躺在地上哀嚎。 数着手中的英镑,洛风望着几个醉汉,微微一笑:“跟我过上几招,日后上天堂,或者下地狱,你们就吹嘘的资本了。” “也亏是现在,要是当年,你们连骨灰都没有了。” 不是谁被盘古打完,还能留下一条命的。 要是再不要脸一点,还能宣称我与盘古五五开。沧海成尘的诸天苟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