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虎狼
老约翰当了20多年的马车车夫,在蒸汽驱动的汽车不断改良的时候曾经担忧过饭碗不保,但事实证明相对于事故频发的汽车,保险华丽的马车仍然是贵族们游玩的第一选择。 这次的乘客在三天前预约他赶往格里塞尔郊外,让他在清晨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在萨斯莫尔山脚下有古老橡树的路旁等待。 谢天谢地,前天的大雪只下了一个下午,到深夜的时候就停了。尽管积雪没有及时得到清理的郊外道路对老约翰来说仍然是个不小的挑战,但一般来说只要谨慎一些慢一点,这条路没有那么多弯道可以发生意外。 把这条小道走完后,他们将去往格里塞尔城区,那时道路上的积雪估计被城市里的人铲得七七八八,将会好走很多。 比预想中来得快一些,老约翰无聊地望着前面“扶持”着缓缓而行的两人。 和所有要出远门的乘客一样,他们都把自己包裹得相当严实,是适于出行的好装扮。 这次的雇主是个年轻人,而且是位高挺俊美的年轻男士,他的站姿如同军人般挺直。老约翰仅仅是看上一眼便知道,他肯定受过某方面的训练并且有着不菲的身家,就算是在格里塞尔,也一定是位经常收到聚会申请的绅士,无数淑女的梦中情人。 而他旁边那一位,因为披着斗篷,几乎整个人都隐在斗篷下,从刚见面开始,没说一个字,眼睛一直盯着地上。老约翰只能看见苍白的嘴唇和尖尖的下巴,像是稀罕的白瓷质地的酒盅。斗篷下隐隐约约能够看到对方的黑发长至腰侧,仅仅穿着白衬衫和黑裤,双手一直紧紧握住,像是……囚犯被手铐死死地铐住了一样。 呸呸呸!老约翰连忙阻止自己的奇思妙想。 他连忙殷勤地为两位乘客提起不多的行李,在接过行李的时候,他耳尖地听到些怪异的声音,像是沉重的金属碰撞声,甚至还有金属拖到地上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微声音。 也许是披斗篷的客人身上戴着很多首饰吧,他想。 带斗篷的乘客先上马车,但这回他拒绝与雇主接触,选择自己上去。这时他紧绞着的双手分开,扶着马车车门进去时,动作相当优雅自然,想必习惯了坐这样相对封闭的马车。 此时老约翰的脑海里却闪出方才隐约瞥到的画面,从松散的袖口里延伸出一条不粗不细的银制锁链,约莫肩长,再往下看,脚下锁链的银光也若隐若现,随着他上车的动作,“哐啷”的声音更加清晰。 哦,上帝!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绝对不是警官押送囚犯这么简单的事! 他的脑海短暂陷入混乱,而他的年轻雇主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眼神却像是恶狼一般,冰冷凶戾。 他是在警告我!绝对是的! 老约翰实打实地被这个眼神震慑住,他情不自禁地吞咽了口唾液,告诉自己,不该打听的事情不要瞎打听,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管,否则什么 时候被这些喜怒无常的贵族记恨或者暗杀都有可能。 接下来的路途相当无聊,顾忌到最开始那个眼神,就算后面年轻雇主表现得多彬彬有礼,老约翰也不敢多说什么话,老老实实地赶着路,眼睛都不带往后面瞟一眼。 反倒老是听见那位年轻雇主在东拉西扯,很可惜他的听众不怎么买账,并不搭理他。直到车厢里头又传出些细微的不为人知的声音,接着,金属碰撞的声音响了又响,才听到另一个不同的声音,夹杂着气愤与无可奈何:“放手,菲尔德!” 老约翰心里在打鼓,这声音听起来不对劲啊,不是女人,也是个年轻的,男人!想到这儿,老约翰差点没有握住缰绳。 车厢里头。 此时菲尔德与林修凑得极近:“幸好还会说话,我都担心你要憋成个哑巴了。” 林修快速地偏了偏头,右手紧紧地握住菲尔德想要往他身上伸出的罪恶之手。 刚才他正靠着车壁假寐,这只手不老实地骚扰着他的大腿内侧和鼠蹊部,激起身体一阵阵的颤栗。如果他没有再进行有效的阻止,那么他就会得寸进尺地往他裤子里头伸去。 他险些忘了,菲尔德就是个好色的无耻之徒。 为避免对方心思放在自己身体上,他只能隐忍着声音,开口问道:“菲尔德先生,你到底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菲尔德脱去那身侦探打扮后,把本身斯斯文文的长相暴露出来,完全看不出这具身体和外貌下潜藏的爆发力和持久力。 他手上戴着黑色手套,黑色短发被妥帖地梳到脑后。听到林修的问话后,也不再继续入侵林修的领地,而是把背部靠在厢壁上,给自己一个舒服的姿势:“咱们之间不需要这么客套,就像刚才那样,你直接喊我菲尔德就可以。” 知道他是在扯开话题,但也并不指望他真的回答出来,虽然色欲熏心,却相当谨慎。林修顺着他的话答道:“刚才是你对我无礼在先。我们才认识两天。” “短短两天已经能把血肉都契合了。那可不是一般的两天。” 林修咬牙,外面还有其他人,他怎么这么敢,这世上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他隐忍地、低低地骂道:“你无耻!” 菲尔德很喜欢看面前这个人想骂又不得不隐忍的模样,忍不住地拿话刺他:“你不是已经当了查尔斯这么多年的情人吗?怎么这会儿还表现得跟个贞洁烈妇似的?” 不得不说,这家伙简直恶劣到了极点。林修立即反唇相讥:“就算是当惯了情人,也绝不会去迁就一个下流的登徒子。” 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一而再再而三。从而不再成为原则,变成理所当然和放任自流,有些堕落当真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他想要守住的,就是这个一而再再而三。 他实在厌恶极了这种事情,也同样厌恶着从这种事情里竟然能得到些许快感的自己。 查尔斯被他意外害死后的每个深夜里,午夜梦回时会习惯性地摸摸枕侧,感受到已经成为阴影的另一方早已不再登场,然后松一口气,是的,他为此而感到放松。除了愧疚外,更多的,却是从这罪恶的结果里滋生出来的快乐与解脱感。 林修想,他可真不是个好人。 他因这种日子终于见了底而快乐,对他而言,生活已经翻开崭新的篇章。他终于对过去的自己说了永别,又怎么会放任自己再一次踏入深渊。 他呼出一大口气,借此平息心境。 扯开车厢里事先挂好的黑色窗帘,不同于前夜的风雪交加、也不同于昨日的烈日炎炎,今天也无风雨也无晴,是个相当适合出门的好日子。 格里塞尔最近几天的天气没一点定性。 看着看着,他忽然有了说话的欲望,或许也是因为他不得不开始说话:“菲尔德先生可真是选了个好天气。” 菲尔德大言不惭地回答:“上帝向来眷顾我。” “菲尔德先生应该生在优渥的家庭里,不愁吃穿。为什么会选择干这个行业?菲尔德先生就能保证自己万无一失?” 在最初见面的时候,他就已经断定菲尔德的家庭条件相当好。不管伪装得怎么样,贫穷与富有的成长环境带给人的某些方面的细节是不一样的。像菲尔德,穷苦的人家无法养出这么好的皮肉,也无法教出这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自信与骄傲—— “家族传承,再加上我天资过人,他们不舍得就这么浪费,实在没办法。”这家伙颇为自信地耸耸肩,林修只觉得他的脸皮越来越厚。 “而且,你觉得我傻吗?为什么不能是我来选择万无一失呢?” 林修仔细琢磨他的话:“你所谓的万无一失就是来欺负像我这样的新生吸血鬼?”他的话越说越小,后面发出来的几乎是气音。 菲尔德笑了笑:“我还没有遇到过让我觉得有一定危险性的吸血鬼。” 换言之,林修在他面前就是个渣渣。 菲尔德透露出来的这些话把林修钉得死紧,让他觉得逃脱无望的同时也匪夷所思。 人类再怎么样也无法做到在力量、速度、精准等方面都与吸血鬼比肩,吸血鬼是相当逆天的存在。 如果说吸血鬼这种非人存在可以勉强归类为变异或者是物种不同,那么吸血鬼猎人又是怎么存在的?是天生还是后天发掘,如果是后天形成,又是用了什么方法才能达到实力与吸血鬼不相上下的呢? 菲尔德说家族传承,他的家族里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密法,或者家族血脉里掺杂着与普通人类不一样得力量? 菲尔德所体现出和爆发出来的力量完全不像是人类。不管是最开始死死地压制着作为人类的自己,还是与成为吸血鬼的自己对战。即使有专门对抗吸血鬼的武器,本身也需要做到躲避攻击、精确瞄准。 况且,林修想到,在他准备拼死一搏时,对方对他进行的致命一击,那种诡异得令人发指的速度,心里沉了沉。 在林修目光怔忪的当口,菲尔德的食指与拇指之间不知什么时候夹了枝钢笔,大拇指不停地摩挲着笔盖:“不妨告诉你,我的任务目标不是你。” 林修皱眉:“你什么意思?” “刚见面的时候我就说过,你的伪装相当成功,组织根本没有留意这里。如果不是我早早地留心,说不定也无法发现。” 林修都快被他气笑了:“我可以认为你这是对手下俘虏的夸赞?”即使伪装再成功,结果没变又有什么用? 菲尔德为什么闲得慌要留心他?他又到底是造了什么孽遇见菲尔德? 虽然一直很厌恶这样的事实,但林修无法否认这副皮囊给他带来的好处。 如果他长得再丑些,那么他这应该会早早累死在工厂的粉尘里或者饿死在贝尔托利区的肮脏巷子里,毫无尊严地来到这世间,又赤条条无人牵挂地走。 那人看中他皮囊的好处,于是从流浪的孤巷里带走了他,养着他,给他饭吃,让他很好地享受过一段无忧而优渥的生活。 结果皮囊带来的好运用尽,引来虎狼留心,带来将近黄昏的噩运,他这辈子……估计快到头了。